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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7-00435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17〕43号 | 发文时间:2017-06-13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范围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17-06-13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范围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政办发电[2017]68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为全面建设共享、生态、平安、人文、宜居新长子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组 长:元文波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光夫 县长助理
暴巍弘 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安委办,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2017年6月10日至2017年7月10日。
(二)检查范围: 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水利、消防等行业领域。
四、检查内容和责任清单
(一)共性内容
1、各乡镇、各单位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长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长子政发〔2017〕2号)和县安委会《关于全县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长子政安发〔2017〕1号)文件情况。
2、各乡镇、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情况;对辖区内进入工商注册登记名录的所有企业,逐一落实具体监管部门,明确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台账情况;开展安全生产“职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五个全覆盖”情况;贯彻落实“两议一报”和应急管理制度情况;首轮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情况;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制定防范措施情况。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机制,组织全面开展风险点排查和评估,做好风险等级确定工作情况;严格落实“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厂矿月查、集团公司季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情况;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广泛开展“反三违”活动情况。
4、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内容
1、煤矿:煤矿相关证照手续情况;煤矿超层越界情况;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情况;化解过剩产能淘汰退出情况;矿井“六大系统”运行情况;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工艺、方法情况;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等情况;通风系统运行情况;煤矿水害防治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责任单位:县煤炭工业局)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对全县危化企业和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燃放)等环节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危险化学品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环节整治情况;对检测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整改情况;烟花爆竹企业严格落实防火、防爆和防静电等措施情况;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安全检查情况;严禁不合格烟花爆竹流入市场,严查批发企业和经营者超量储存、违规经营情况;全县甲醇、醇基燃料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控情况。(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3、道路交通:“两客一危”等重点运营车辆的专项整治情况;严格查处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制定危险路段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抓好急弯陡坡、临崖临水、桥梁隧道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完善警示标志、标线标识、防撞墙等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加强对暴雨、雾霾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及时采取道路封闭等应对措施情况。(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队)
4、建筑施工:项目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情况;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以及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的安全检测情况;对证照不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企业坚决停建整顿情况,对城市建筑施工高空作业检查情况。(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城市燃气:开展燃气安全入户检查情况;及时治理居民区、学校、宾馆、饭店等公共用气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强化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整治非法和违规经营燃气站点情况;开展非法倒卖燃气专项整治情况。(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6、冶金工贸: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情况;冶金工贸企业粉爆场所专项治理情况;有限空间动火作业专项治理情况,严格执行先通风、再监测、后作业规定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7、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集中开展对电梯、压力锅炉、压力管道、塔吊、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情况。(责任单位:县市场局)
8、食品药品:对全县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进行安全检查情况;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质量进行安全检查情况。(责任单位:县市场局)
9、人员密集场所: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情况;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管情况;对存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勒令停业整改情况。(责任单位:县消防队)
10、国土资源: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打击治理情况;超层越界违法采矿行为查处情况;违法占地查处情况;落实关闭矿(井)标准,关实关死,杜绝盗采资源行为情况;基建矿(井)非法违法采行为监管情况。(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11、水利:各类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防汛措施落实情况;闸门及启闭设备、防汛道路、抢险物料准备情况;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和通信预警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情况;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2、教育:《校园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情况;中小学、幼儿园消防设备配备情况;有施工场地的学校,安全隔离措施、安全警示提示落实情况;对学生的暑期安全教育情况;教学场所和学生住宿场所规范用电情况。(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13、卫生:对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检查情况;对本行业领域使用危险化学品及医疗机构精麻药品、医疗废物、医用放射源等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监管情况。(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各乡镇及电力、农业、经信、畜牧、民爆、电信、文化、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根据各行业特点和实际,制定检查内容,分别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创新工作方式。要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以及联合执法、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严格检查执法。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五)坚持综合治理。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六)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将大排查大整治方案于6月12日前报县政府安委办。7月10前报送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8327989
电子邮箱:zzxajj@163.com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