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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7-00421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17〕82号 发文时间2017-09-09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17-09-09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长子县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长子县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坚持依法确权、科学配权、制度限权,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全面履行政府职责。

1、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要求,权力下放到位,取消下放事项衔接落实到位,坚持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认真做好基层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承接能力。

2、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有效提升管理效能。

3、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促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巩固“五证合一”改革成果,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办事程序。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进住所便利化。

4、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快“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

二、狠抓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和《山西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建立工作制度和程序,不断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5、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探索推进以合法性审查为主,兼顾合理性、协调性的审查制度,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

6、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不断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动态化、信息化,及时清理评估,提出有效、修改或废止意见,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质量。

7、持续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的指导,不断推进人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推进重大决策民主科学

认真落实《长子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8、严格执行合法审查程序。各乡镇、各单位要全面建立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行政决策,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其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应当列席本乡镇、本单位的领导班子办公会议。

9、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各乡镇、各单位内部专门从事法律事务且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可以担任政府法律顾问,逐步建立以内部法制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涉及法律事务较多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必须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涉及法律事务较少的其他单位,可以配备兼职人员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各乡镇根据需要,可以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10、认真落实集体讨论规定。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乡镇和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1、加快推进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重点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年底前完成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组建工作。

12、不断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认真落实《长治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和裁量标准,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及时更新和公布。

13、探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事项,在有条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公示试点。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编制完成行政执法操作流程规范文本,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到实处。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探索推行法制审核制度。

14、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运用,建立健全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等执法信息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构建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守法信用记录制度,积极搭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平台,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1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长治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等方式,逐步健全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16、严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长治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五、加强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依法公正解决行政争议。

17、全力抓好复议队伍建设。县政府办公室要培养一支专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伍,确保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办理,保证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强化教育培训与学习交流,努力提升行政复议人员业务水平。

18、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积极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行政应诉工作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积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尊重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六、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保障权力依法有序运行   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的制度建设,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监察监督,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保障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19、加强权力约束。建立完善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的配套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强化内部权力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20、强化审计监督。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健全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关系民生的重点项目等方面的审计力度。

21、完善各界监督。强化党内监督,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违法行政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22、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促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化管理,运用“互联网+政务公开”模式,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七、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加强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3、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认真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习方式和主要内容,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习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县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两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法治讲座。

24、狠抓法制理论教育培训。加大对行政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力度,县政府每年组织法制干部培训班一期、法制讲座两期,县直部门每年至少组织法制培训或者讲座一期,着力提升行政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25、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8月份全省依法行政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八、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取得实效

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

26、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继续执行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部署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

27、加快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县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尤其是强化法制机构职能作用,使人员配备、设施装备及经费保障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28、注重督查考核。县政府要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细化考核事项,规范考核标准,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五个长子”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