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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5-01801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15〕5号 | 发文时间:2015-02-04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日期:2015-02-0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长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4日
长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根据《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晋农质监发〔2015〕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探索有效的监管模式,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整体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绿色生产技术有效推广,禁用农兽药使用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不发生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监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生产记录管理、绿色防控等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机制完善。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完善,乡镇监管站和村级监管员队伍健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
三、重点任务
创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重点落实以下十项任务。
(一)加强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县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乡镇和有关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认真组织,精心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县农委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配全专职监管人员,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县设立的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域站和8个乡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围绕“八有”(即有牌子、有岗位、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设备、有专项行动、有基本经费)的要求进行建设和完善;全县399个行政村、13个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各配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实现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覆盖,有效开展监管和服务指导工作。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构建以县农产品质检站为核心,乡镇站和区域站建立检测室,生产基地设立检测点的监测网络。县农产品质检站要配齐检测仪器设备,配全专职检测人员,同时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积极申报实验室资质认定;各乡镇站和区域站要建立农产品速测室,配备农残速测仪和至少1名专职检测人员;鼓励和支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主要基地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定主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着力将相关标准集成转化为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白纸等,让农民看得懂、能实用。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加大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区)建设力度,推行“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强化证后监管,大力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认证产品监管,严厉打击假冒行为,维护品牌公信力。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五)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依托农业综合执法、动物卫生监督和“三品一标”队伍,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和查处力度。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全县农业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后的跟踪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完善和落实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与执法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巡查记录。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活动,定期通报农资质量抽检结果,公开曝光不合格农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案件移送、大案要案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六)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生产准入,依法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和审批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许可,强化经营准入管理,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动兽药良好经营规范的实施,推广农资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着力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优质放心农业投入品覆盖面。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着力构建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将农业投入品纳入可追溯的信息化监管范围。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监测抽查制度,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严防农业投入品乱用和滥用,依法落实兽药休药期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
(七)积极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证明制度,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加强对产地准出工作的指导服务和验证抽检,做好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以蔬菜、水果、生猪和家禽为重点,以通过农业“三品”认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试点,逐步推进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鼓励农产品分级包装和依法标识标注。
(八)强化畜禽屠宰监管,切实做好无害化处理。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强化巡查抽检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病死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政策措施,指导生产经营者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
(九)加强诚信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三品一标”企业率先设立质量内检员。强化对农产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签字活动,加强对承诺企业履行责任的监管,督促其率先履行责任,承担起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道德使命,走质量为本、诚信至上的生产经营之道。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积极推行农业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农产品企业名单,促进行业自律,培育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农产品安全监督,建立社会共治机制。
(十)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农时,强化执法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隐患,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农残超标、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行动。
四、实施步骤
创建期限二年(2015年2月-2016年12月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2月)。成立创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全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动员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县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5年3月—2016年12月底)。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十项重要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分解落实,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月—2016年2月)。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各自创建任务,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县农委要适时组织对全县创建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形成2015年度创建工作自查报告,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组织有关乡镇和单位认真整改。
(四)申请验收阶段(2016年3月—2016年7月)。根据全省创建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省、市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创建工作一举成功。
(五)总结完善阶段(2016年8月-2016年12月)。总结创建经验和做法,丰富创建内容,巩固扩大创建成效,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长子县创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附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落实专人,形成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切实精心安排部署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创建措施,确保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功。
(二)保障资金投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财政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用于监管服务体系建设、追溯管理系统建设和新型农业投入品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培训转化实施、检验检测、品牌打造和综合执法等工作,各乡镇和有关单位也要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创建工作按期按目标完成。
(三)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科技下乡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创建要求、创建举措和创建成效。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年度计划,特别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培训,让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使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增强我县老百姓对农业法律知识的认识,扩大影响面。
(四)加大考核力度。明确各单位、各乡镇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运行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强化工作监督、考核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长子县创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长子县创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先明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丁向东 县委副书记 统战部部长
吴 斌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忠玲 县政府县长助理 农委主任
李峰岩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六刚 县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章文洪 县蔬菜中心主任
张艺兵 县畜牧中心主任
牛利军 县财政局局长
王灵恩 县发改局局长
王学军 县工商局局长
申庭文 县质监局局长
王安智 县环保局局长
解 锐 县食药局局长
陈东文 县水利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办公室主任由王忠玲兼任,杜卫东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日常工作。
县农委: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三品一标”品牌建设及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县蔬菜中心:负责推进全县蔬菜标准化生产及技术培训,指导全县蔬菜安全生产,监管蔬菜生产基地生产记录,销售台账记录,引导农民正确安全使用农药。
县畜牧中心:负责食用农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资金的落实。
县发改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项目审批和监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工商局:负责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纠纷,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审查,负责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县质监局:负责对使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相关产品的监管。
县环保局:负责防治全县“三废”及农业污染源的监管。
县食药局:负责食用农产品餐饮服务活动监督管理。
县水利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本乡镇创建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