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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0-01053
发文字号长政办发[2010]72号 发文时间2010-09-20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地质 灾害 隐患 排查 通知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减灾救灾 发布日期2010-09-20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长子县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长子县2010年汛期地质

  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汛期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厅山西省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

〔2010〕95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县地势西高东低,西南环山、东北平川,总面积1029平方公里,西南丘陵区域属沟谷发育,自然地环境脆弱,由于特殊的地质条件和地理环境,使我县西南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点多面广。

  近年来,由于矿山开采开发、水利、公路、城市建设等人为过程活动频繁,不同程度的引发了地质灾害。据目前初步统计,我县目前共有各类地质灾害点28处,其中地质灾害中地面塌陷处10处、滑坡12处、崩塌4处、泥石流1处、地裂缝1处。

  二、目标任务

  本次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的总体目标是:在原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再排查,查清全县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城镇、乡村、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地、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等,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排查重点

  (一)重要交通干线、县域公路、山岭区公路、沿河公路等要加强对路基滑坡、边坡崩塌、采空塌陷以及黄土、危岩体潜在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排查。同时要注重防范地处山区及沿河、跨沟、傍山的公路建设项目引发或遭受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地处沿河、河滩、泄洪口、山洪口、滑坡崩塌多发区、半山腰、煤矿采空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学校的隐患点。

  (三)铁路干线周边的崩塌、滑坡、泥石流、采空崩塌,路基下沉等隐患点的排查。

  (四)重要电力设施,水库坝体、水源地等沿线和地段。

  (五)容易引发地面塌陷的采空区。

  (六)南陈、石哲、碾张、横水、王峪等黄土丘陵区重点排查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居民建房切坡形成的高陡边坡引发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方式

  本次排查主要采取基层组织自查,报告和专业地质勘查单位核查、指导的方式进行。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紧急行动,组成县、乡、村三级再排查工作组开展排查工作,按照“包村到户、落实到人”的原则,逐村逐户开展实地排查落实防灾措施。县国土局组成排查分队,对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的排查工作进行技术支持和指导。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7月底前):主要任务是开展实地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

  第二阶段(8月至9月):主要任务是由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排查确定隐患点及防范措施,组织、督导各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群测群防体系全面实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第三阶段(10月):主要任务是认真搞好总结,抓先进,树典型,并做好总结的上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要在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防范措施,全力抓好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的各项工作。

  县国土局要负责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教育局要负责做好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防治工作;

  县住建局要负责做好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要负责做好县域内公路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

  县安监局、煤管局要负责做好矿山企业开采生产活动造成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

  县气象局要负责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

  县水利局要负责做好河道、水库坝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并对洪水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隐患排查防治;

  长子供电支公司要负责做好水电建设生产场所和供电网塔周边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

  县中小企业局要负责做好中小企业周边的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

  县文物旅游中心要负责做好旅游景区、文物景点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

  (二)严格排查,分步实施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应坚持客观、真实、保证成果准确、可靠。对于已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对照已建立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防灾应急预案,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对于排查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防灾避险卡,及时就地确定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测人,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并报县国土局备案。对于排查中发现必须撤离的人员要坚决搬迁避让。对必须治理的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设立明确警示标志,并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对农民切坡建设住宅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或不稳定边坡,要及时指导帮助居民做好治理工作,严防灾害发生。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将排查结果逐点登记造册,报县国土局备案。县国土局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排查结果。

  (三)加强组织,注重宣传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尽快组成排查工作组深入城镇、乡村、农户及主要交通干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开展实地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排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加强舆论宣传工作,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增强广大群众防灾减灾的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引导他们自觉参与群测群防和支持排查工作。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本乡镇、本单位的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认真组织,精心实施,确保全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附:长子县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