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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0-01047 | |
| 发文字号:长政办发〔2010〕39号 | 发文时间:2010-06-24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清明节 文明 祭扫 |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10-06-2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鉴于清明节期间人民群众的祭扫、扫墓活动“短时间、高密度、大流量”的特点,加之春季风干物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现就做好2010年清明节期间的祭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文明清明的舆论氛围
要大力倡导现代文明的祭扫方式,宣传传统民俗文化,宣传殡葬事业的发展成果,宣传殡葬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围绕清明节“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宣传主题,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扫活动,积极倡导和推广“居家祭祀”、“网上祭祀”、“社区祭祀”、“集体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新的文明缅怀形式,树立“清明文化、多元生活”的理念,增强“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意识。
要大力宣传和倡导错开高峰时段扫墓,倡导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人流和车流的集中交叉,减轻道路交通压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烈士陵园、集体公墓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树文明新风、确保祭扫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对清明节的群众扫墓、祭祀活动,提前进行周密安排和部署,科学制定安全祭扫路线,合理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
各部门要统筹协调,建立平安清明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责任,建立宣传、民政、公安、交通、工商、消防、林业、城建、乡镇和村民委员会协调联动机制,认真制定安全保障、交通疏导、宣传引导等工作方案,加强协调,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反应快速和群众祭扫活动安全
北高庙烈士陵园是我县人民群众在清明节期间和日常生活中主要祭扫的活动场所。在清明节期间,要增强为民意识和窗口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群众提供便捷、温馨、周到的服务,要认真做好说服、引导和疏导工作,严防发生人员踩踏事故和火灾事故,坚决杜绝明火烧纸祭祀和燃放鞭炮等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清明节期间开展安全文明祭扫活动作为殡葬改革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并以此为契机,破除封建迷信,净化社会环境,促进丧葬改革。要加强对清明节祭扫活动的安全管理,对公墓和骨灰存放场所的消防设施、公安安全疏散通道等隐患进行逐一排查。要协同民政、安监、公安、消防、林业、公交、城建等部门,认真落实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处置预案和各项应急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强林地的防火巡查力度,按照《长子县人民政府封山禁火令》的要求,切实做好山地、林地墓区、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要提前做好预案,保证人员到位,及时疏导交通流量。纪检、监察部门要搞好廉政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在清明节期间,禁止用公车进行家庭祭扫活动。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