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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09-05267
发文字号长政办发[2009]28号 发文时间2009-04-02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安全 整治 通知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09-04-02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09〕12号)精神,县教育局组织制订了《全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全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09〕12号)精神,加强我县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创建平安、文明、健康、和谐、本质安全型学校,结合我县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构建本质安全型学校。在对全县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专项整治,使各学校普遍建立完善的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全社会对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

  (一)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主要问题,协调各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李福刚      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任双先      教育局副局长

  张林斌      教育局副局长

  王文宏      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生光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成  员:秦庆云      长子一中校长

  杨鉴怀      长子二中校长

  李会鹏      长子三中校长

  陈建义      长子四中校长

  白飞峰      长子五中校长

  李生先      长子六中校长

  王才千      长子七中校长

  王建旭      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宋亚丽      东方红学校校长

  张淑霞      机关幼儿园园长

  李秀春      慈矿学校校长

  刘先虎      城关一中校长

  陈云蛟      草坊中学校长

  郝  兵      岚水中学校长

  李跃君      碾张中学校长

  白继兵      壁村中学校长

  花满红      晋义中学校长

  郭进喜      岳阳中学校长

  李靖源      南陈中学校长

  王建红      大堡头中学校长

  杨瑞林      南郭村中学校长

  杨秀庭      南张中学校长

  范中科      张店中学校长

  韩国清      南漳一中校长

  贾培功      丹朱联校校长

  冀日昆      岚水联校校长

  梁忠孝      鲍店联校校长

  何斌旺      碾张联校校长

  韩国安      常张联校校长

  杨海林      石哲联校校长

  张四清      南陈联校校长

  刘贵仁      大堡头联校校长

  梁玉臻      慈林联校校长

  王宏峰      色头联校校长

  关素明      南漳联校校长

  和仁先      宋村联校校长

  郝纪昌      横水学校校长

  黄润孝      王峪学区校长

  (二)领导组办公室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全股,负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宏观了解全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收集和处理全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举报案件。

  办公室主任:常忠明   县教育局安全股股长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1、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

  2、对学校消防防火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电器线路上出现的火灾隐患和违章用电等问题。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学生宿舍建筑内的商业场所作为安全隐患整治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3、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检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及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学校、幼儿园自备车或租用社会车辆备案、接送学生情况,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纳入交警、教育部门统一管理渠道。

  4、对学校各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楼道设施,照明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重点检查锅炉、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爆炸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对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学校附近是否有生产、经营场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

  6、对学校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维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收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7、对饮用水源和厨房设备、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进行全面检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要加强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在去年“六化”及学校食堂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今年要继续下大力气推进食堂标准化建设,整饬食堂环境卫生,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卫生意识,再掀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高潮。从3月5日—20日,各校要利用15天时间,加强学校食堂改造,营造舒心安全的就餐环境。3月下旬,县教育局将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验收,对好的单位表扬、奖励,对差的、不重视此项工作的单位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8、对学校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组织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学校“安全日”活动开展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中小学校长、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9、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稳定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

  10、对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进行全面检查。要实行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

  11、对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情况。

  四、专项整治的方式

  此次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学校全面自查、县级政府组织全面排查整治”的方式进行。

  (一)学校自查自整

  全县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等要求,对本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凡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学校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主动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如实报告。凡不如实报告的,要对有关学校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立即制订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凡不积极整改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凡符合安全要求的学校,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学校安全。

  (二)县教育局对辖区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全面排查整治

  县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所有学校进行排查。学校在自查自整的基础上,认真将安全隐患分类整改情况登记汇总,经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签字后上报县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各学校要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在本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专项整治和检查的步骤

  全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

  各学校要成立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本校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广泛宣传发动,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安排工作。

  第二阶段:学校自查自整和县教育局排查摸底阶段(4—6月份)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所有中小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摸底,各学校要将各自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摸底,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登记和分类整治,并按本方案的要求公布并经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签字后上报。

  第三阶段:分类整治阶段(7—10月份)

  各学校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整治,并按本方案的要求公布和签字上报。县教育局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本区域所有学校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帮助学校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

  第四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11月份)

  为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要组织检查工作组对学校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是跟踪抽查排查出来的学校安全整改情况。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学校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在专项整治中依然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学校给予严肃批评,对问题突出的学校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学校的校长是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科室、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头上。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整改措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校园周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统筹安排,保障投入。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保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搞好总结,及时上报。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加强对各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校要将本校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于每月的安全工作例会上报县教育局安全股。

  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电话:0355-8331254

    长子县教育局

200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