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1236931-5/2008-01375 | |
| 发文字号:长政办函〔2008〕27号 | 发文时间:2008-07-03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安全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日期:2008-07-03 |
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县直各局、办、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县政府于2008年5月14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08〕11号)。根据工作需要,原由杨隽等副县长代管的卫生、教育等部门的安全工作责任由翟卫华副县长负总责,同时要做好其它相应的安全工作,担负相应的安全责任。其余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附:长子县安全工作责任分解流程图(调整后)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