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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08-01375
发文字号长政办函〔2008〕27号 发文时间2008-07-03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安全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日期2008-07-03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县直各局、办、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县政府于2008年5月14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08〕11号)。根据工作需要,原由杨隽等副县长代管的卫生、教育等部门的安全工作责任由翟卫华副县长负总责,同时要做好其它相应的安全工作,担负相应的安全责任。其余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附:长子县安全工作责任分解流程图(调整后)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