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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08-01394 | |
| 发文字号:长办发〔2008〕20号 | 发文时间:2008-03-31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重点 建设 通知 |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08-03-31 |
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县委提出围绕“三大目标”、实施“六大战略”的开局之年。为确保今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将2008年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分解下达。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重点项目建设当作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来抓,采取得力措施,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县四大班子领导每人都要包重点项目,负责所
包项目建设的有关事宜。每个包项目领导要尽快介入工程建设,全面了解和吃透情况,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予以协调解决,想方设法为项目顺利建设提供便利条件。
二、要抓紧时间进度。项目建设单位和牵头部门,要尽可能把项目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倒排工期,将责任落实到人。对续建的项目要抓紧时间完善,按期保质完成。特别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和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项目,如一级公路、集中供热工程、高级中学等,要在国庆前基本完工,力争全面完工。
三、要加强项目管理。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政策办事,履行必需的审批和招投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加强财务管理,特别是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严禁挪用和挤占项目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和牵头部门要集中精力抓好项目实施,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搞好协调服务,合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四、要强化项目督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对项目任务、资金落实、工程进度等情况予以公示。对完成目标管理任务较好、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改进。各有关部门要定期上报项目进度,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促进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附:2008年县级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任务表
中共长子县委办公室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