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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08-01385 | |
发文字号:长政办函〔2007〕71号 | 发文时间:2008-01-03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购买 大棚 通知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购买“生贵式”大棚骨架有关问题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08-01-03 |
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关于加快建设“生贵式”大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通知》(长政办发〔2007〕69号)精神,切实规范大棚价格,保障农民正当利益,推进全县“生贵式”大棚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现将购买“生贵式”大棚骨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棚架价格。经县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等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实地调查、市场分析与科学测算,认定“生贵式”标准大棚每亩骨架成本价格为2310元(不含钢丝、塑料薄膜等)。
二、构件组成。“生贵式”标准大棚骨架是以每亩地块50m×13.5m核定的,大棚骨架构件包括底杆140支、顶杆140支、角铁140个、紧固件170个、边角顶48个、钩子100个、天锚28个、双件2个和捆丝若干,共9部分。
三、购买价格。各大棚种植户在购买“生贵式”大棚骨架时,每亩大棚骨架仅需支付费用1310元,其余1000元由县财政补贴。
四、构件调整。如大棚种植户地块不规则、不标准等,其大棚骨架构成部件由“生贵式”大棚技术推广有限公司负责进行合理调整,但每亩大棚骨架政策性购买价格不变。
五、购买程序。各乡镇要积极做好“生贵式”大棚骨架统一购买工作。无论是乡镇统一组织购买,还是种棚户自行购买,均需出具由县农业局统一印制的购买大棚骨架专用信函,并加盖所属乡镇政府公章。县委、县政府将依据“生贵式”大棚骨架购买数量,考核各乡镇“生贵式”大棚建设工作。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