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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4-0219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4-06-16 |
发文机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主题词:政策外生育 通知 单独两孩 |
标题:关于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的通知(已废止) | |
主题分类:计划生育 | 发布日期:2014-06-16 |
各乡镇(管理中心)人民政府、各大口、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稳妥扎实有序地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政策外多孩生育,巩固发展“好娃娃”程成果,防止出现生育水平大幅波动和工作滑坡,圆满实现“十二五”人口规划目标,为我县打造三大基地、实现六个突破、加快转型跨越,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就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地位不变
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对人口计生工作来讲,既是机遇更是挑战。 各乡镇(管理中心)人民政府、各大口、各单位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上来,切实把人口计生工作当作关系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继续抓紧抓好。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不变,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要继续坚持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更加关注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坚持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财政投入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和省市县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确保本级所负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按比例投入到位。
二、宣传倡导,利益导向,确保计生家庭民生建设项目的落实
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进一步做好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取得的巨大成就,大力宣传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重点宣传“单独两孩”政策的具体内涵、适用对象徊有关规定,引导群众自觉按政策生育。二是进一步加强五个宣传平台建设,继续开展人口文化“六进”活动,使广大育龄群众全面了解政策、正确理解政策,防止把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误解为“全面放开生育政策”。三是深入细致地面对面做好干部群众思想工作,教育符合再生育政策的群众依法申请再生育,避免出现抢生“二孩”现象,同时做好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群众的说服解释工作。四是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启动圆梦女孩志愿行动,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完善区域协作机制,严肃查处“两非”案件,严格二胎孕情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五是按照“一核三圈五要素”模式,巩固发展“好娃娃”工程成果,更加关注家庭发展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建立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做好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国家、省、市、县的各项计生家庭奖励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着力解决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问题,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三、科学管理,强化考核,确实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导向作用
要充分运用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手段,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一是要坚持完善和真正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政策外多孩生育。二是明确并进一步细化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在落实计划生育国策中的职责和任务,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屡抓落实,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三是加强考核评估,加强平时督导、检查、调研,严格考核兑现,做到奖惩严明。四是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监测预警指标为人口自然增长率、二胎符合政策生育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当综合指数达到3以上时进行预警。五是建立完善通报和约谈制度,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四、严格审核,一票否决,确实发挥党员干部实行计划生育的模范带头作用
要继续严格执行《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办法(试行)》(晋办发[2003) 29号),对于违反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坚决给予“一票否决”。要坚持领导干部提拔审核制度,在干部录聘用、晋级、晋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推荐、评优评先工作中,认真执行“一票否决”。党员干部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中要带好头,作表率,对于不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尤其是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和对本单位违法生育行为应处未处的单位负责人要坚决予以“一票否决”。对出现工作滑坡、生育失控的乡镇(管理中心)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进行诫勉谈话,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一票否决”。
五、依法生育,文明执法,确保“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推行计划生育。一是要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建设,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怀孕对象,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按照《条例》规定暂停各种政府扶持和优惠政策,积极动员其落实补救措施;严禁乱开口子,乱批生育指标,努力减少和杜绝早婚早育和政策外怀孕生育。二是要增强便民服务意识,全面公开办证事项,进一步改进办证办法,实行村级委托代办或协办制,实行电话预约和网上初审,精简办证材料,增加办证频次,缩短办结时限、提高打证效率,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切实提高群众满意率。三是要加大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生育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计生委《关于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党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晋计生委发[2003]13号),确保党纪、政纪、经济处理到位。四是要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坚持按法定标准与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任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无权随意降低征收标准;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奖励费但又有违法生育行为夫妇,要全额追缴已领取的奖励费,并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五是要加大信息互通与比对力度,公安、卫生、民政、教育等部门要主动与人口计生部门互通人口出生、新婚信息,确保出生人口统计准确、信息完整。
六、稳定队伍,夯实基础,确保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
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能否提高和巩固的基石,是依法生育、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的基本保障。一是在机构改革中要稳定基层工作网络和队伍,巩固和加强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工作网络,保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工作队伍、工作阵地不被削弱。二是抓好人口计生干部的培训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交流讨论、现场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计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提高计生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三是完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群众自治、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人口文化新型化、队伍建设职业化、优质服务系列化、人口管理信息化、依法行政规范化、利益导向统筹化、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村级管理自治化、档案资料标准化、工作机制长效化的“十化”工作模式。四是继续充分发挥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人口信息整合、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深化应用,及时了解和掌握人口出生状况,做到出生人口信息全覆盖。五是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发挥基层卫生计生部门资源整合优势,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方面的技术服务,努力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全覆盖,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六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巩固完善“一盘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和动态监测体系,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长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