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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4993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函〔2025〕2号 | 发文时间:2025-02-24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运煤道路沿线“脏乱差”问题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运煤道路沿线“脏乱差”问题的整治方案 |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25-02-24 |
丹朱镇、大堡头镇、慈林镇、色头镇、南漳镇、宋村镇,环卫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切实解决县域内运煤道路沿线“脏乱差”问题造成的环境卫生影响,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系列整治措施,降低煤炭运输污染,保障运煤道路沿线环境整洁,确保全县运煤道路环境卫生取得明显改善。
二、整治范围
慈林镇、色头镇、大堡头镇、南漳镇、丹朱镇、宋村镇六个乡镇所涉及运煤道路。
三、整治内容与标准
对运煤道路路面、路边沟渠及周边空地的煤渣、煤粉、垃圾进行全面清理,达到“五净、五无”标准。五净:临街建筑立面干净、路面清扫保洁干净、路肩边坡整修干净、边沟整理干净、绿化带整洁干净(或视野内)。五无:路面、路肩、边沟、边坡、绿化带无生活垃圾、无建筑垃圾、无杂草纸屑、无有色塑料袋、无煤渣或煤粉。
四、责任主体
慈林镇、色头镇、大堡头镇、南漳镇、丹朱镇、宋村镇。
五、整治措施
(一)开展整治行动。制定整治方案,召开“运煤道路”环境大整治动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整治任务,所涉乡镇牵头,重点针对运煤道路沿线村庄、排水沟、路肩、道路视野内、绿化带、河道、乡镇所在地景区、临街建筑立面、残垣断壁等区域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加强道路及沿线林绿化带扬尘治理,规范沿途车辆停放秩序,确保运煤道路“脏乱差”彻底整改。
(二)加强源头管控。各企业要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煤炭装卸、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扬尘管控,禁止煤炭露天堆放,鼓励煤矿企业采用铁路、管道等运输方式,大力推广清洁运输。
(三)压实源头责任。各企业要按规定高标准配置车辆冲洗平台,重点区域要设置喷淋设施;要采用机械化清扫与人工清扫相结合的方式对厂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定时清扫。
(四)落实区域责任。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企业对负责区域的环境保洁责任,各企业要按要求新配备吸尘车、洗扫车、洒水车等机械设备各1辆,按需配备专业保洁、设备驾驶人员,负责责任区域内运煤道路及沿线范围内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各企业配置的机械车辆和人员可委托所在地乡镇统一调配管理,双方协商签订委托协议。
(五)严格监督考核。县政府督查室联合环卫中心对乡镇运煤道路环境清洁的监督考核。乡镇环卫中心每日对运煤道路环境卫生进行巡查督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县环卫中心要制定出台考核细则,每月对运煤道路进行检查打分,对所涉乡镇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全县环境卫生考核权重。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月20日-2月28日)。召开动员会议,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二)实施阶段(3月1日-3月20日)。全力开展运煤道路大整治行动,采取边整治边排查,列出清单、记录台账,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各项整治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三)验收评估阶段(3月21日-3月31日)。对集中整治成果进行集中观摩验收,整治不到位的,限时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区域责任,切实做好运煤道路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运煤道路“脏乱差”问题整治的重大意义,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鼓励社会各界的参与配合,营造共管共用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巡查检查机制,形成完善的运煤道路环境卫生保洁管理体系,持续保持良好的运煤通道环境卫生,实现村庄干干净净、道路整洁有序。
(四)资金保障。采取“以评促优、以奖代补”等方式,对整治效果好的乡镇,根据验收评估情况,给予一定的整治经费奖励。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