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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15146 |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23〕5号 | 发文时间:2023-03-17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县城建成区增绿补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3-17 |
丹朱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长子县县城建成区增绿补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子县县城建成区增绿补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展城市绿色空间,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完善城市绿地功能,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以国家园林县城复审验收为契机,科学推进县城建成区增绿补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打造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长子示范区发展目标,坚持“补齐绿化短板、增加绿地总量、优化总体布局、提升文化品位、完善服务功能”的总体思路,秉承“全面谋划、迅速启动、尽快见效”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为人民群众打造更多颜值、品位、内涵、功能兼具的城市绿地。
二、主要指标
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4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1%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成区增绿计划要与国家、省、市、县重大战略和空间规划相协调,科学规划设计,合理布局绿化空间,科学推进增绿补绿。
(二)坚持因地制宜、尊重自然。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开展绿化工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绿化景观效果明显。
(三)坚持质量优先、节俭造绿。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数量和质量并重,科学、节俭、高质量开展增绿补绿。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增绿补绿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长子县县城建成区增绿补绿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树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宇 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马志明 丹朱镇党委书记
鲍旭岗 县住建局局长
张育军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成 员:各有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园林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张育军兼任,统筹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五、实施内容
(一)居民小区
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绿地率较低的现有居民小区,通过补植补造、铺设草皮、修建带状花园、种植绿篱等方式增加小区绿地面积,确保小区应绿尽绿。
丹朱镇负责县城内集体土地上居民小区绿化工作;住建局负责县城内商业小区绿化工作。
(二)行政、企事业单位
县城内拥有独立办公场所和庭院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学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人民团体及各类市场等,要根据实际情况应绿尽绿。园林中心要加强绿化指导工作。
(三)建成区城中村
11个城中村(同富、同新、同福、庆丰、同贺、同旺、同昱、泊里、南刘、河东、背山)要充分利用闲置用地、零星地块,通过留白增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等方式,建设口袋公园、小微绿地,增加城中村内绿地量。
(四)建城区公园广场和主街道
园林中心要对县城内的公园、节点游园、主街干道以及其他裸露地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绿补绿,实现提档升级。
(五)新建3处园林景观
园林中心负责在县城内建设综合植物园、国香园、君子园等3处园林景观,打造春天青葱翠绿、夏季繁花似锦、秋天色彩斑斓和冬季绿树长青的优美风景。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5日,各单位要根据安排,制定本部门的绿化实施方案。(纸质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至园林中心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zzxylj@163.com,联系人柴婷婷,电话13453550987;陈婷,电话15034528446)。
(二)实施阶段。2023年3月26日至4月30日,各单位完成绿化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5月1日至5月15日,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对各有关单位实施的绿化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指导整改意见。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县城建城区增绿补绿行动是我县巩固国家园林县城成果、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把增绿补绿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为我县成功通过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实地验收打下坚实基础。
(二)强化措施,确保落实。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组织,及早动手,认真完成各项绿化任务,不断提高县城绿地总量。
(三)科学规划,严把技术关。各单位在实施增绿补绿工程中要严把规划设计、苗木质量、挖坑标准、栽植技术、浇水培土、后期管护等关键技术关,确保做到先规划设计再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苗木成活率。
(四)加强督查,严格责任。县政府督查室和领导组办公室将随机开展检查督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影响工作进度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