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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22〕32号 发文时间2022-04-26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乡村e镇培育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2-04-26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长子县乡村e镇培育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子县乡村e镇培育方案

为深入推动培育乡村e镇工作,根据《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商建〔2022〕58号)、《关于发展乡村e镇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举措》(晋商建〔2022〕36号)、《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做好2021年山西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晋商建〔2021〕12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工作实际情况,实施电商助农,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培育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坚持“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培育和壮大乡村e镇经营主体,以推动宋村镇“青椒产业”为出发点,以网红直播孵化基地和线上线下特产馆为依托,聚焦青椒特色产品展示销售,推动青椒产业发展和拓宽衍生产品销售渠道。将电子商务与乡村振兴、农民创业就业、农村进步发展深度融合,通过乡村e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培育,不断提升宋村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水平,整合市场优质资源,完善电商产品供应链渠道,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和完善运营保障体系,开展新型商业带头人培育,挖掘电商专业人才,不断提升创业就业服务水平,通过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提升品牌竞争力和知名度,促进宋村镇青椒产业种植、加工、销售和文化融合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统筹推进

将培育乡村e镇工作纳入全县发展规划,作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引擎和产业支撑,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坚持规划先行,统筹规划推进,与我县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等重要工作有机结合,创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二)政府引导,市场为主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提高乡村e镇内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做好引导和扶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源整合,建立健全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企业主体,全民参与

以企业为主体,在政府引导下积极参与,自主创建、自主运营。培育和扶持发展网店、网商、直播电商,孵化更多产品供应商和销售商。积极鼓励大学生、返乡青年等开办网店销售农产品,带动全民参与电商创业,营造浓郁的电子商务发展氛围。

(四)打造品牌,聚焦上行

加强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开发一批适销对路的网货产品、鼓励企业创建一批“小而美”自主品牌,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子商务化、品牌化、标准化,提升产业价值链和产品附加值。对乡村e镇内电商业绩突出的企业给予适当财政资金奖励,鼓励企业拓宽销售渠道,扩大网络销售,促进产业发展。

(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结合长子县宋村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认真研究分析着眼长远,理性推进。注重发挥群众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进一步挖掘产业发展潜力,形成具有我县特点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径和模式。

(六)政策支持,创业创新

落实相关电商扶持政策,积极引导本地企业与跨境电商平台合作,同时推动传统企业广泛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的交易模式,促进企业利用现有流通网络,推动寄递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农产品网上销售、工业品网购进村。不断深化应用,立足本地,面向全省,辐射全国,全面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

(七)提档升级,示范推动

培育新型商业带头人,挖掘专业电商人才,提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档次,建立电商产品展示体验中心,推动公共设施和建筑等物联网应用,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智能化水平,壮大乡村e镇市场主体,培育农产品网销品牌,全面推进我县培育乡村e镇工作。

三、工作目标

2022年4月培育乡村e镇工作全面启动,到2022年底,实现年度预定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主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培育1-3个最具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做强1个区域公用品牌,打造5个以上“小而美”品牌,开发网货产品5款以上,培育不少于1家的本地大型企业下沉供应链试点。

(二)引进和培育5个以上本地龙头企业和2个金融服务网点,建设3个乡村e镇产品特产馆,每年开展3次以上有关“乡村e镇”内容的宣传活动。

(三)培育和引进1家有影响力的跨境龙头企业,并在第三方跨境平台建立销售馆。

(四)建立电商产业培训中心,引进专业培训机构,聘请专家讲师,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其中重点培育电商带头人30人以上,本地网红10人以上。

(五)建立1个乡村e镇电商公共服务平台,1个电商产品展示体验中心,1个乡村e镇物流配送中心(含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1个寄递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六)建设214个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其中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13个、村级电商服务点201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七)开发1套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购置相应溯源设备,建设1个以上产业溯源基地,标准化、规模化培育乡村e镇主导产业。

(八)项目建成当年总产值超过1.8亿元,网络零售额超过4000万元/年,新增市场主体数量不少于30个,其中新增电商企业10个以上,吸纳就业250人以上,纳税额超过160万元。

通过项目建设,农村商品配送能力得到有效解决,现代农村流通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明显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打造有我县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

四、预期效果

依据我县优势资源,合理规划并培育乡村e镇,科学设定乡村e镇规模,高标准编制乡村e镇发展规划,推动乡村e镇和我县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在乡村e镇建成后,将我县打造成为“华北地区最大的设施青椒种植基地”,引导青椒、西兰花、豆角等产业实现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通过线上线下销售渠道,进一步提升我县区域公用品牌系列产品竞争力和知名度,解决农产品上行销售难问题,构建“产业+电商+配套”可持续发展电商生态体系。

(一)社会效益

通过乡村e镇项目持续运营,健全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为本地企业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以及生产、加工、包装、设计、营销、策划、金融服务、培训、展示、体验、会展、直播等综合性服务,引进专业电商培训机构,开展人才定制培训,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果的商业带头人和本地网红,直接参与本地农产品上行带货工作,解决电商就业创业服务问题,提高就业转换率的同时,助力本地农产品企业互联网转型升级,完善供应链渠道,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二)经济效益

乡村e镇聚焦产业高端化发展,提升产业价值链和产品附加值,项目建成当年总产值将超过1.8亿元,同比增长率高于长治市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网络零售额超过4000万元/年,同比增长率高于长治市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建设期新增市场主体数量不少于30个,其中新增电商企业10个以上,建成后将吸纳就业250人以上,规划区内市场主体纳税额超过160万元。

(三)可持续能力

项目建成后,我县将与运营单位签订长期运营协议,可持续开展乡村e镇运维工作,在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内,持续培育市场主体超过50个,孵化本地电商企业超过30个,年总产值达到2.2亿元/年,同比增长率达到10%,网络零售额超过7000万元/年,同比增长率达到16%,培育本地品牌超过25个,吸纳就业人数超过500人,规划区内市场主体纳税额超过300万元,同比增长率达到20%。

(四)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培育主导产业,促进宋村镇青椒产品、农特产品拓宽网络销售渠道,推动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打造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使得返乡大学生、创业青年、农民、个体经营户等都能享受电商基础公共服务;完善城乡电商物流服务体系,畅通工业品下行,农产品出村进城,提高群众便利度。培育乡村e镇各项目标完成后将极大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五、重点任务

(一)培育乡村e镇主导产业

对规划区域内农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包括生产面积或产量、上市时间、质量和技术水平、传统销售渠道及比例、自主品牌拥有情况、农产品电商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形成基本情况档案或报告等,并根据摸底情况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提质增效。

引入电商研发机构,以主导产业开发系列网销产品,制定网络产品标准和网络流通标准。开展农产品认证体系,建立健全监管和培育机制,引导主导产业产品实现标准化、品牌化、商品化。

购置有关环境监测、影像采集、网络传输、溯源等设备,建设主要产品的示范基地。搭建质量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农特产品从生产、加工、流通、监管各个环节可以追溯,为本地农村产品开展溯源和质量认证提供服务,实现本地产品上网、二维码扫描、短信和触摸屏等方式溯源,提供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销售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或视频信息,促进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便于各部门发挥职能监管作用。

在全国一、二线城市开展以长子青椒产业电商化发展的主题论坛、资源对接活动,围绕青椒产业的电商化发展定向邀请行业专家、电商专家、渠道平台、省内外优质大型企业关注长子青椒、宣传长子青椒、与对口企业签订长期供应渠道,促进长子青椒产业发展。

(二)培育引进电子商务企业

积极引入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编制县域农村电商发展规划;监督落实乡村e镇培育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扶持政策,并提供电商方面的决策支持服务,为注册和引进到乡村e镇的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房租减免和资金奖补,提高入驻企业创业创新积极性。

通过多元化的手段拓宽主导产业产品销售渠道,在各大电商平台开设线上特色馆,建立全网营销渠道,同时孵化本县网商电商,开展网上销售渠道全网营销;在省外交通便利、人流量大和有实际需求的地方,建设具有O2O展示展销和体验功能的线下产品特色馆,既可在线下推销本地产品,也提供线下展示功能,拓宽销售渠道,扩大网络销售。

开展金融扶持,将金融支持乡村e镇产业发展纳入政府对银行金融机构信贷服务考评,实现正向激励,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出适合电商市场主体发展多元化、差别化的信贷品种,如电商贷、创业贷、信用贷等,积极拓宽信贷融资渠道,有效解决电子商务贷款难、利息高等问题。

(三)发展跨境电商

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基地,完善跨境产品供应链和跨境物流等配套服务,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搭建、创业孵化、技能实训、人才输出、店铺代运营等方式,对规划区内电商主体开展创业指导和就业实操技能实训。

落实跨境电商扶持政策、培育跨境电商企业;引进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应用企业和专业跨境电商人才与乡村e镇内企业对接,利用第三方平台资源开展对外贸易,运营跨境电商改造传统营销渠道。

(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

成立“长子县区域公用品牌运营协会”,打造一个区域公用品牌,完善品牌的运行和管理制度,通过品牌定位、品牌命名、品牌文化、品牌诉求、品牌延伸、品牌宣传等策划,整合乡村e镇内特色农产品,塑造整体的品牌效果,形成系列品牌特色,为长子县主导产业产品上行提供战略支持。

对接电商研发机构,为本地企业设计一批“小而美”自主品牌,开发一批适销对路的网货产品,通过区域公用品牌发布会,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推广活动,通畅线上线下营销渠道、提供品牌竞争力和知名度,实现长子县域资源增值与价值释放。

(五)培育乡村e镇商业带头人

依托乡村e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载体,建立电商产业培训孵化中心,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机制,引进专业网红讲师和电商培训机构,对接大专院校,针对不同层次和类别人员安排培训内容,面向企业和合作社人员、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乡村电商服务站点管理员、有意向创业的农民、脱贫人口、个体经营户、农村妇女和具备创业能力的残疾人等,重点培训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商业带头人和本地网红。根据培训内容,灵活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地考察、实操演练、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人才定制培训1000人次以上,建立完善的培训档案,将培训通知方案、课程安排、培训材料、参加培训人员签到名册和现场培训照片等相关资料建立档案。围绕拓宽农村特色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完善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课程,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带动人才就业,发挥电商致富的示范性、引领性。

建设乡村e镇网红直播基地,面积不低于500㎡,含新媒体培训室、供应链展厅、直播工作室、化妆间、摄影棚、录像棚、设计工作室、短视频制作中心、直播服务中心等、为孵化的本地网红提供必要的直播场地,并配备相应的直播设备。

举办“长子电商”创业创新或电商技能大赛,通过政府网站、长子融媒体、公众号和其他网络媒体发布公告,通过理论基础与技能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比赛,挖掘一批本地电商专业人才,参加更系统的电商技能培训,逐步培育成具有示范带动效果的商业带头人。

策划实施农村电商游学考察活动,游学地点为全国优秀同类产业示范县或全国优秀电商企业,形式上采取先参观考察游学点、后举行座谈会、主题分享、资源对接等环节,引入外部智力、人力资源,加强跨区域人员交流学习。

(六)健全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改建长子县乡村e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一个由县政府设立、第三方企业运营的管理机构。中心汇聚人才培训、创业孵化、包装设计、营销策划、金融服务、电商培训、产品展示、会展体验、直播带货、信息发布、宣传推广、物流服务、数据统计、业务咨询等功能,能提供基础公益性服务和特色微利性服务,为乡村e镇内电商企业、服务商和电商个体等开展电子商务提供综合服务,并做好服务资源落地和服务需求对接工作,协助政府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问题,提供电子商务服务解决方案。

建立电商产品展示体验中心,设计要突出本地特色及文化,具有线下体验和拓展线上新渠道的功能,并为直播带货提供前店后仓服务;在醒目位置放置“乡村e镇”标识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字样。中心应有专人管理,确保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乡村e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电商产品展示体验中心须于2022年8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七)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场地,改建一个功能相对完善、设施齐备的乡村e镇物流仓储配送中心,与乡村e镇内电商企业联合,建设改造预冷仓储中心、低温加工仓储配送中心、农产品网货加工中心,打造农产品初加工基地,购置包含包装设备、分拣设备等初加工设备及物料,推动物流快递统仓共配。

建设寄递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物流企业、农产品货源信息、物品仓储、一件代发、物流车辆流转信息实时抓取,统筹协调农村上下行物流资源,促进信息共享,数据互联。

开展智慧社区建设,通过与乡村e镇内电商服务站点合作,实施“一店多能”工作,整合代扣代缴、代收代发、上门服务、金融业务等项目,引导差异化、特色化经营,提高便民服务能力,提升惠民服务品质。鼓励应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智能结算、网订店取(送)、直播带货、自助售卖等创新模式,拓展便民生活圈应用场景,构建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务平台(小程序或APP),接入本地商户资源,购物、餐饮、休闲、文化、养老、托育、家政等线上功能,提供周边商品和服务搜索、信息查询、生活缴费、地理导航及线上发券、线下兑换等免费服务,完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八)加大招商引资

健全有利于企业入镇发展的配套设施,制定乡村e镇招商引资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引才引智力度,在公共服务中心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的工作环境,在规划区内,为引资建厂企业提供场地减免或税收优惠政策,定期开展电商招商引资宣传推介会,为主导产业提升引入更多的资源,促进产业提升和结构调整,推动乡村e镇高质量发展。

通过考察遴选,引进有建设资源、专业性强和可持续性强的运营单位负责我县乡村e镇整体规划和日常运维,企业带资入镇,配置不少于15人的专业团队,成立项目运营小组,额外配备财务咨询专家(商务部同类项目验收组专家成员),对整体项目实施规划,对项目运营情况、有关资料数据、财务票据凭证等严格把关,并承诺严格按照商务厅要求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成后,与主管单位签订长期后续运营服务协议,确保乡村e镇工作可持续良好发展。

(九)促进创业创新

打造产业创新升级孵化基地,引入电商研发机构,为创业者和创业团队提供免费创业工位、创客空间、共享服务空间、政策指导、经营场地、资金申请、技术指导、咨询策划、项目顾问等创新创业孵化服务,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

建立智慧农业“长子县青椒物联网管理平台”,接入种植管理、技术服务、物料推荐、物流配送、天气预警、交易信息、农药检测、技能培训、质量检测、产品溯源等信息系统,为种植农户和企业提供全方位信息支撑和销售引导,同时引入山西农大食品研究院、山西功能食品研究院、咨询服务公司等外部机构或外部智力,对主导产业发展方向进行顶层设计规划、产品研发、并提供相应技术保障,引导主导产业产品实现智能化、现代化。

(十)推进乡村e镇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协同发展

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乡镇商贸中心、物流站点、邮乐购、惠农服务站、益农信息社等社会网络,在全县建设214个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站点改建包括必要的装修改造和宣传电视(仅限乡镇级电商服务站)、配置电脑、LED显示屏、办公桌椅、两年宽带、打印机、门头、铜牌、打包桌、收纳筐、电子秤等相关设施设备,引进第三方乡村电商企业平台,开展快递邮寄、产品代买代卖、金融业务、政策宣讲等便民业务。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电商服务站点,乡镇服务站点建设达到100%,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改造达到70%。

通过乡村e镇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整合快递、供销、商贸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快递共同配送联盟,整合货物、车辆、配送网点、人员等资源,发展智慧物流,聚合农村电商配送需求,促使配送服务下沉至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实现农副产品上行网销全国、工业品下行配送入户,构建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

支持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与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引导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提升商品品质,更好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年3月-2022年5月)

1.成立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整体工作。下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设立e镇办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成员若干。

2.遴选运营企业。确定主导推进本县培育乡村e镇实施的企业。

3.摸清现有资源。对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基础、电商基础、物流快递、乡村振兴情况、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情况进行摸底排查。

4.制定执行方案。制定《长子县乡村e镇培育方案》《长子县乡村e镇发展规划》等文件。

5.召开启动会议。召开“长子县培育乡村e镇工作”启动大会,全面启动项目培育工作。

6.多种形式宣传。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公示、悬挂横幅、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对培育乡村e镇工作进行大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2年5月-2022年10月)

1.项目组织。政府与涉及的主体签订场地租赁协议,改造乡村e镇电商运营服务中心和仓储配送中心,统筹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指导各乡镇、行政村和社区进行项目推广宣传、招商、培训以及区域服务中心、网点的建设,具体负责开办网店、村级服务点建设项目受理业务,相关政策、业务咨询服务等。

2.开展建设。培育乡村e镇主导产业、培育引进电子商务企业、发展跨境电商、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乡村e镇商业带头人、健全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促进创业创新、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协同发展。

3.组织培训。由乡村e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成立培训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培训工作,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人才培训工作,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培训所需的场地、设备、仪器以及培训人员召集等,为培训工作创造便利条件。

4.日常管理。乡村e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新开网店日常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提高网店运营管理水平。

5.项目自查。运营单位牵头,按照《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开展自查,确保项目高质量推进,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定期上报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验收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主管单位和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初步验收,提出整改问题,运营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加强对项目的自评验收,做好迎接山西省商务厅专家验收准备。

(四)提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

根据山西省商务厅专家验收组反馈意见,及时整改,对建设、运营过程中出现的薄弱环节,落实提升措施,同时汲取各地市乡村e镇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扎实持续做好我县培育乡村e镇工作。

七、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长子县宋村培育乡村e镇工作

项目地点: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宋村镇

项目类型:现代服务业

产业情况:以长子青椒为主、辐射周边潞酒、西兰花、猪头肉、卤鸡蛋、山楂酒等

投资情况:“十四五”期间总投资达3亿元,新增投资超过1.4亿元,主导产业投资不低于6000万元。其中2022年新增投资5000万元,主导产业投资3000万元。

建设规模:依托长子县“青椒之乡”金字招牌,将宋村镇打造为华北地区最大的设施青椒种植基地,规划用地面积4.8平方公里(东至北李末、西至段家庄、南至西王家堡、北至李收),主要建设内容有:改造升级2000㎡乡村e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包含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大厅、电商办公区、产品展示区、培训孵化区、公共服务区、文创产业区、直播运营区等;整合改建物流仓储配送中心1个,包含改造快递中转站、预冷仓储中心、低温加工仓储配送中心、农产品网货加工中心,农产品初加工基地等;打造1个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包含大数据统计、交易平台、一件代发等功能;建成后“十四五”期间年总产值达到2.2亿元,年网络零售额达7000万元,乡村e镇内市场主体年纳税额超过300万元。

八、运营模式

从政府主导逐步转变为市场运营,其中分为3个阶段:前期政府主导、中期企业示范、后期产业增值运营。

政府主导阶段,前期由政府负责乡村e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设备的改建,保障基础设施短期投资到位,确保项目培育工作快速开展,同时委托运营商建设运营。

企业示范阶段:采用政府与企业联动发展,运营单位成立专业运营团队开展整体规划、在项目实施中,以引领示范和培育带头人为主,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供应链渠道、培育主导产业、发展跨境电商、完善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同时为企业提供优惠金融服务,确保乡村e镇产业初成规模。

产业增值运营阶段:以运营企业为主导,重点从服务运营着手,准确把握乡村e镇所处的发展阶段特征,通过有效的筛选、组织连接、管理等运营手段、帮助企业解决成长中的问题;同时开展产业增值业务,包括产业投资、中介服务、平台服务、政府补贴、税收奖励、金融投资等、赚取服务费和投资收益,选取符合乡村e镇运营实际最大利益的盈利模式、拓展产业增值的盈利渠道、以产业创新来带动乡村e镇盈利模式的创新,发挥服务运营能力,提升增值服务的盈利的比重,主打是租金+服务费+投资收益的方式、深耕产业、强化产业链的整合能力、产业投资能力、从而实现乡村e镇的自给自足以及长期可持续盈利。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培育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涉及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主要负责乡村e镇各项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统筹指导、审议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检查项目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定期召开培育乡村e镇工作会议,研究项目发展模式,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健全协调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确定联络部门和联络员,同时建立乡镇工作联络点。各相关单位和宋村镇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验收制度,引入纪检、审计等部门加强管理,考核网络销售业绩,定期现场查看考核评价乡村e镇建设和运行应用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大力宣传推广

加强开展培育乡村e镇工作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认知水平,增强电子商务的应用知识,积极支持并参与培育乡村e镇工作,形成电子商务普及和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开展乡村e镇工作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对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村青年、农村致富带头人、贫困户及网店经营者、创业者的电商知识培训,提升电商实操能力和网店运营水平。

(五)加大政策支持

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培育乡村e镇工作内容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乡村e镇发展多元化和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及项目的信贷支持。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促进乡村e镇产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

(六)严格行业监管

建立健全长子县乡村e镇统计体系,做好乡村e镇项目建设、运营状况等调查统计建档工作。加强对网上销售商品的监管,引导乡村e镇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公安、市场监管、税务、商务、文旅等部门在培育工作中的监管职能,建立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管机制和商务信用评价制度,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严厉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构建安全放心的电子消费环境。

(七)加强政策公开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及信息报送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及信息报送的工作水平,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更好地宣传党和国家在电子商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并确定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乡村e镇项目专栏,明确监督责任。

附件:

1.长子县培育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2.长子县培育乡村e镇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长子县培育乡村e镇工作验收办法

4.长子县培育乡村e镇工作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1:

长子县培育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为更好地服务培育乡村e镇工作,切实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长子县培育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甄秦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史宇荣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晋平  县政府副县长

          胡红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宇锋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震东  县发改局局长

          常  凯  县财政局局长

          秦红霞  县人社局局长

          吴树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鲍旭岗  县住建局局长

          马晓厅  县工信局局长

          李  随  县商务局局长

          张  明  县文旅局局长

          师  宏  县交通局局长

          杨利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慧刚  县市场局局长

          陈纪红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索志刚  县审计局局长

          杨  勇  县招商中心主任

          宋  刚  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

          韩  征  宋村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商务局局长兼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及我县有关培育乡村e镇工作的各项政策。

2.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出台乡村e镇培育方案、发展规划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

3.负责指导项目整体推进工作,研究制定促进乡村e镇发展的体制机制。

4.组织审定乡村e镇培育方案以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5.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成员单位推进培育乡村e镇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6.负责对培育乡村e镇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确保培育乡村e镇工作顺利推进。

(二)领导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拟定乡村e镇培育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

2.制定培育乡村e镇工作阶段性实施计划,督促成员单位完成领导组安排的各项工作。

3.筹备领导组有关会议,做好承上启下及各成员单位协调沟通工作。

4.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收集、整理、发布相关部门有关培育乡村e镇的工作信息。

5.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向领导组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汇报培育乡村e镇工作进展情况。

6.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发展培育乡村e镇工作有关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和考核。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附件2:

长子县培育乡村e镇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子县培育乡村e镇工作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晋财省直预〔2021〕9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子县培育乡村e镇工作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

第三条  乡村e镇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产业为基础、以电子商务深度融合为核心、以配套服务为支撑,具有明确的产业定位、互联网应用基础的发展空间平台。

第四条  专项资金是指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用于乡村e镇建设的资金。项目资金管理是指在专项资金支持乡村e镇建设期间,通过对乡村e镇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验收,确认乡村e镇建设是否符合要求的活动。

第二章 项目主管部门及承办主体

第五条  县商务局为项目主管部门,与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共同对培育乡村e镇工作进行管理,长子县培育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e镇办)负责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质量、政策落实等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对专项资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绩效评估。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负责督促、协助开展电商助力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条  项目承办主体应通过专家评审、竞争性谈判、政府公开招标、考察遴选等方式选拔符合要求的企业或单位。申请乡村e镇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

(三)主营业务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支持范围,业务模式明确,人才资源具备,经营能力突出;

(四)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第三章 资金使用原则及要求

第七条  专项资金使用原则

(一)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公开招投标、考察遴选等形式确定项目承办企业,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

(二)政府引导,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弥补短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县产业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动电商高质量发展。

(三)创新机制,高效科学。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专项资金使用要求

(一)在乡村e镇建设过程中,要充分整合利用原有设施资源和服务资源,采取“项目建设”或“升级改造”的方式开展乡村e镇各项建设工作,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等规定,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征地拆迁、购买流量,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三)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等规定,对省财政专项资金设置专账,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应符合《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及支出重点工作内容。

(五)财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资金投入额度、设备购置与归属须在承办单位与政府签订的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中明确。项目承办单位必须按照省、市要求和项目建设合同和协议约定的投资额度、建设标准、时限要求进行专项资金的使用。

第四章 资金拨付方式

第九条 专项资金拨付程序

(一)专项资金按照《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及项目建设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和拨付。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拨付由承办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向县e镇办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

(三)由县e镇办或第三方机构审核或验收后,提出资金拨付意见。

(四)由县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按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3:

长子县培育乡村e镇工作验收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长子县培育乡村e镇工作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 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晋财省直预〔2021〕9 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验收程序

(一)承办企业向县e镇办提交书面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可以分模块或分阶段申请进行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应组织项目整体验收。

(二)县e镇办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对申请材料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初步核查,作出是否符合验收条件的决定。

(三)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与有关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成员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

第三条 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报告、查看材料等方式对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第四条 验收内容与标准

项目验收组依据《长子县乡村e镇培育方案》、《项目合同文件》及山西省商务厅考核指标等确定的建设内容和标准进行项目验收。

第五条 项目验收应出具验收报告,明确验收结论。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及社会监督。

第六条 验收应由县政府组织有关单位组成验收组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长子县培育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4:

长子县培育乡村e镇工作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长子县培育乡村e镇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监督检查内容

(一)项目建设情况,是否按照乡村e镇实施方案和建设合同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并正常投入运营。

(二)资金使用情况,是否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弄虚作假等不合规情况。

(三)项目运营情况,是否按照乡村e镇实施方案进行运营并达到运营效果。

第二条 监督检查频次

(一)项目建设情况,每月至少一次。

(二)资金使用情况,每次财政资金拨付后进行一次检查,或根据项目进度适时开展检查。

(三)项目运营情况,自运营之日起,每月至少一次。

第三条 监督检查方式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看材料及其他可行方式。

第四条 日常监督检查应形成记录资料,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项目单位进行整改,项目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如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可根据相关规定按违约处理。

第五条 有关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信息、决策程序等集中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专栏公布。

第六条 项目承办企业对项目评审、建设、实施和验收等各环节的材料应及时、完整地整理归档,做到资料翔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长子县培育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解读: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乡村e镇培育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