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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20958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22〕27号 | 发文时间:2022-04-13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体育公园项目拆迁房屋及附属物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04-13 |
丹朱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长子县体育公园项目拆迁房屋及附属物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子县体育公园项目拆迁房屋及附属物
征收安置补偿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城市布局,提升城市整体功能水平,促进城市经济、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保障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长子县县城规划区房屋征收与补偿试行办法》,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原则
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的原则,坚持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坚持确保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统筹兼顾,合理安置的原则,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征收主体和实施部门
此次房屋及附属物征收主体为长子县人民政府,征收实施部门为长子县丹朱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三、征收补偿范围
拟征收丹朱镇同旺村田家巷以南、丹朱大街以北、南大街以东、精卫中路以西集体土地68.701亩,及前述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补偿范围以征地范围图为准。
四、征收补偿房屋面积、用途及附属物的认定
房屋、附属物价值的评估、结构认定及面积测绘,由征收实施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原则上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为依据认定。因历史原因,无上述证件的,以实际测量为准。难以认定的,以住宅房屋认定。属于经营性用房的,必须同时提供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五、征收房屋附属物补偿款、奖励奖金的付款方式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款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之日起7日内,腾清房屋后一次性全额支付被征收的集体或者个人。
六、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
房屋征收补偿实行产权置换、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原则上住宅房屋实行产权置换。
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长子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委党校片区征迁的通告》(长子政通字[2022]3号)发布后,房屋征收范围内抢建的房屋、构筑物和附属物不予补偿。
1、产权置换
根据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单元式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1:1.1进行置换;其他形式住宅按照框架机构1:1.3、砖混结构1:1.2、砖木结构1:1.1、土木结构1:1.0的比例进行置换;对建筑物之外的院内空地,按照院内空地与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进行相应的面积补偿,即50%以下(含50%)、50%-60%(含60%)及60%以上的分别以1:0.2、1:0.3、1:0.4的比例确定补偿面积。
经营性用房一层、二层的补偿,具备就近还迁条件的,在点状商业区内按经营面积1:1进行置换,二层以上按照住宅的相关规定进行置换。不同意还迁的,按评估价予以货币补偿。
地下室超过2.2米部分的建筑面积以1:1的比例置换地下室或以3:1的比例置换住宅建筑面积;阁楼超过2.2米部分的建筑面积以3:1的比例置换住宅建筑面积。
2、货币补偿
房屋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评估进行补偿,并按评估价的10%给予补助。
3、附属物的补偿
房屋被征收人的地上附属物、附着物按照《长子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征收附着物补偿指导价》进行补偿。
4、现状倒塌房屋的处理
倒塌房屋住户已经新批宅基地的,倒塌房屋不再置换拆迁面积。
倒塌房屋住户未批宅基地的,倒塌房屋按照土木结构置换安置面积。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长子县县城规划区房屋征收与补偿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房屋征收与补偿给予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
对选择产权置换方式的,搬迁补助费按每户两次、每次1000元标准执行。
对选择产权置换方式的,给予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补助费按每户每月1000元标准执行,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二年六个月,以实际发生为准。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不再给予过渡安置补偿。
八、奖励办法
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每户给予2万元奖励,并按照征收实施部门的认定征收面积另给予200元/平方米的奖励。地下室、阁楼超过2.2米部分按照征收实施部门认定的征收面积另外给予60元/平方米的奖励。
第一时间段:2022年4 月21 日-2022年 4月30 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应得奖励的100%;
第二时间段:2022年 5月 1日-2022年 5月7 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应得奖励的80%;
第三时间段:2022年 5月 8日-2022年5 月 12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应得奖励的50%;
2022年 5月 12日后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不再给予奖励。
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应当在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房屋内物品搬离,并将房屋钥匙交至房屋征收部门,超出限期的,每迟延1日从奖励奖金中扣除10%,直至全部扣除完毕。
九、征收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工作业务经费
测绘费、评估费、征地补偿费、法律服务费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按实际支出为准。
十、本方案自发布《长子县人民政府关于体育公园项目拆迁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决定公告》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