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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5-01815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15〕63号 | 发文时间:2015-12-29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秩序 整治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县城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15-12-29 |
丹朱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长子县县城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长子县县城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巩固我县国“三项治理”成果,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建设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开展县城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以清脏、治乱、提质、建制为主线,重点实施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经营秩序、违章建筑、公共设施、建筑工地、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等八项整治,着力创建丹朱街、慈林街、东西大街、漳源路四条精品街道,推动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为推进富民强县、实现弊革风清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教育先行,层层推进。坚持教育引导为主、惩戒处罚为辅,对整治过程中的非法营运、店外经营等违规行为,首次要以教育引导为主,屡教不改者逐步采取经济处罚、实物查扣等惩处措施。
(二)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对县城秩序集中整治对象进行分类处理,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政策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弱势群体,在低保、救助、就业等方面给予帮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三)健全档案,责任到人。按照职责分工,对电动三轮车、商铺经营户、临时租住户和流动商贩等管辖对象进行信息收集、登记建档,并将整治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分区域、分时段、分路段具体分解落实到人、责任到人。
(四)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县城秩序集中整治信息平台,及时沟通,发现情况,迅速处置,与民政、残联、人社、市场监管、教育、电视台、报社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大对“不文明人、不文明事”曝光力度,对屡教不改的取消其优惠政策评选资格。
(五)严明程序,严格执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查处程序,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乱执法、人情执法等违法违规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部门实施,全民参与。按照职责分工,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全力做好县城秩序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人人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树立“精细、精心、精品”意识,明晰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制定管理标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到城市管理的全过程,坚持不懈,一抓到底,着力构建“路畅、街净、天蓝、地绿、水清、楼新、城美、商兴”的和谐宜居新长子。同时,积极培养广大居民“城市主人翁”意识,自觉维护县城秩序,使我们的县城更加美丽,人居环境更加美好。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城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隽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杜树青 县政府副县长
吴 斌 县政府副县长
范建宏 县长助理、环卫中心主任
李峰岩 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陈纪红 县610办主任科员
吴旭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帅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中心主任
韩红星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张树军 县住建局局长
崔云亮 县民政局局长
王安智 县环保局局长
王文德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照楠 县文广新局局长
王树林 县卫计局局长
王学军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建新 县文明办主任
胡兴旺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周俊发 县城联社主任
和建堂 县商务中心主任
薛玉枝 县供销联社主任
李 林 县文物旅游中心主任
赵海斌 县园林中心主任
吴晓军 县畜牧中心主任
张红先 县文化中心主任
乔先苗 县体育中心主任
崔书健 县残联理事长
田有志 县公安局副局长
骆兆宝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队队长
魏跃斌 县经信局副局长
王天培 县公路段段长
宋东明 县邮政局局长
郭斌光 移动长子县公司经理
牛 亮 联通长子县公司经理
张晋平 电信长子县公司经理
卫军社 广电长子县公司经理
崔永红 供电长子县公司经理
王志宏 丹朱镇党委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卫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范建宏兼任,负责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及任务分解、督促检查、综合评判、验收考核等工作。
五、工作任务
此次集中整治主要任务是开展“八项整治”,创建“四条精品”街道。
“八项整治”即:重点整治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经营秩序、违章建筑、公共设施、建筑工地、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等八个方面。
创建“四条精品”街道:即创建丹朱街、慈林街、东西大街、漳源路四条城市管理精品街道。
六、职责分工
根据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结合“八项整治”、创建“四条精品”工作内容,分工如下:
(一)“八整治”活动职责分工
1、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整治目标:
①县城卫生全覆盖,采取定人包段,做到“两扫全保”全天候保洁;沿街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和商铺“门前三包”责任制(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得到落实,责任区内无垃圾、无污水、无果皮纸屑,生活垃圾全部实行上门收集,日产日清;主次干道净、背街小巷净、人行道净、树池净、排水口净,无乱堆乱放、乱泼乱倒,无白色污染,无垃圾存放,清扫保洁率达到100%;道路两侧开放式小景点、街头小广场、公园、绿化带内无乱扔乱弃杂物现象;无损坏、丢失果皮箱、临时垃圾中转箱等环卫设施现象;环境卫生监管制度落实,破坏环境卫生行为得到劝阻、制止和处罚。(责任单位:县环卫中心)
②文化广场、神农公园、城东森林公园等公园绿地环境整洁干净,公共设施完好;损坏花草树木行为得到制止和查处。(责任单位:县园林中心)
③北高庙烈士陵园和水上公园等公共场所卫生整洁。(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整治目标:
①无有碍观瞻的建(构)筑物,商店橱窗、门面牌匾做到干净整洁,美观大方;无乱设广告、破旧广告,无喷涂、制售假证等违法广告,无街头散发各种促销广告现象;无店外堆放材料或占道宣传、促销和店外经营等活动;临街建筑立面无破旧现象;有自行车、摩托车存放点,车辆有序停放。(责任单位:县城管大队)
②无空中网线“蜘蛛网”现象,沿街电杆线杆乱安乱竖、电线电缆乱扯乱挂现象得到清理,各类管线能入地的入地、能入管的入管、能拉直的拉直,及时移除各类废弃杆、倾斜杆、不安全杆。(责任单位: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供电公司、网络公司、县邮政局)
③县城绿化带内无缺苗断垄现象,绿化带内和花草树木完整美观,修剪有形,无枯枝败叶,无垃圾杂草;行道树无缺株少株;无践踏绿地和在绿化带内停车、堆放渣土、燃煤或在行道树上拉绳、钉牌等其他损坏绿化景观现象,栅栏无缺损。(责任单位:县园林中心)
3、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整治目标:
①公交站点、隔离护栏、交通信号灯、标识牌等公共设施完好无损,干净整洁;县城街道实行划时段管理,上下学、上下班等人流高峰期间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交通秩序井然有序;合理规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临时停车位,严格做到各类车辆停车入位、停放整齐;沿街单位和门店无占用非机动车道私设桩杆、私占停车位行为;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违规占道、乱掉头、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交通陋习;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得到遏制。(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②对全县电动三轮车全面摸底、登记造册,建立非法营运行为记录;县城严管区内及周边无三轮车、面包车等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各类客运车辆全部进站拉客,汽车站内无车辆乱停乱放,做到环境整洁、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③教育要求残疾人助力车不得非法营运。(责任单位:县残联)
4、经营秩序整治工作
整治目标:
①临街商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无临街商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现象;集贸市场经营有序;餐饮行业环境卫生管理达标。(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②无违章占道摆摊设点,无流动经营商贩,早夜市按规定时间开市、撤市,市闭场净。(责任单位:县城管大队)
5、违章建筑整治工作
整治目标:
无违法建设、违法占地及私搭乱建行为;无各类违法违规建筑;凡未依法办理用地和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或者占用公共绿地、河道、泄洪区等公共用地及占压各种管线、挤占消防通道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占地设施及建筑物,一律依法拆除。(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县城管大队)
6、公共设施整治工作
整治目标:
①县城垃圾转运站、垃圾箱、公厕、干净整洁,无损坏、乱涂乱画乱贴小广告现象;公共设施周围无杂草、垃圾,无堆放杂物等现象。(责任单位:县环卫中心)
②下水箅、检查井、盖板、街道指示牌、路灯杆及灯具等设施完好,无缺失;排水管道畅通,无溢水、堵塞;建成区内无损毁路面、坑洼不平、沿石不整、道板损坏等现象;各单位设置停车场、停车位规划合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③各类公共健身设施完好、卫生。(责任单位:县体育中心)
7、建筑工地整治工作
整治目标:
①无未批先建、不按规定建设的行为;建筑工地封闭作业,达到施工工地现场文明施工与环境卫生标准,围挡设置符合要求且立面有景观展示,无破损、污染,临街围挡外无积水、无杂草及各种垃圾;出入口地面硬化;无施工扰民现象;无建筑扬尘现象;建筑垃圾及物料堆放整齐并实施覆盖,无侵占或损坏工地周边绿地、市政等各种设施的施工行为,无占道堆放现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②工程车、运料车、垃圾清运等车辆密闭运输,无带泥上路车辆,限时通行。(责任单位:县城管大队)
8、城中村和社区环境整治工作
整治目标:
杜绝群众乱扔垃圾,私搭乱建乱堆行为;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无柴堆、粪堆、煤堆、料堆等“四堆”现象和残垣断壁,保持村容村貌干净卫生,环境整洁;通村路、过境路保持卫生清洁,无生产生活垃圾,道路两旁绿化;社区主街路、广场亮化;道路硬化无裸露,环卫设施完好,绿化苗木整齐,地面无积存垃圾,交通秩序良好,沿街店铺整齐划一。(责任单位:丹朱镇)
(二)创建“四条精品”街道活动职责分工
整治目标:
①主干道及重要区域实现精细化管理,次干道及其他区域管理标准化,在四条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和强化管理,创建精品街道,以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容貌、品位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县环卫中心)
②交通信号灯、标识牌、隔离护栏等交通设施完好无损,干净整洁;严格做到各类车辆停车入位、停放整齐,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交通秩序井然有序;合理规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临时停车位,沿街单位和门店无占用非机动车道私设桩杆、私占停车位行为。(责任单位:县交警队)
③所属企业以及企业出租的临街商铺做到环境整洁干净,无占道经营、乱张乱贴、乱发广告等行为。(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城联社、县商务中心、县供销联社)
④住宿、洗浴、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卫生达标。(责任单位:县卫监所)
⑤网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规范,环境卫生达标。(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⑥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县文化中心)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25日—12 月 31日)。全面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月4日—2016年3月31日)。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分解任务情况,迅速研究部署,明细责任,制定方案,逐项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4月1日—4月15日)。县城秩序集中整治领导组将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对各单位整治工作逐项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形成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4月16日—5月15日)。各单位要对照各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没有完成或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八、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广泛动员。深入开展县城秩序集中整治活动,是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建设美丽长子的重要部署,是树立长子良好形象、惠及长子民生宜居的实际行动,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召开动员会、制定宣传标语、发放文明公民守册等形式,大力宣传县城秩序整治的意义。《今日长子》、县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开辟专栏,开设专题,以专版、专栏、微信平台、专题报道等形式,引导舆论、扩大声势。要集中力量和时段,大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公开曝光不文明的人和事,鞭挞批评不落实的单位和部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综合指挥平台,统筹安排,协调指挥。各有关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实行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要按照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并制定严格的监管制度和标准,扩大巡查范围,提高巡查密度,加强长效化管理,高标准、高质量、全方位开展工作。对发现的不文明行为做好记录,建立不文明行为档案,及时与当事人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进行信息反馈,形成褒荣贬耻的良性互动,限期完成任务。
(三)强化监督,严明纪律。此次县城秩序整治活动实行经常性督促检查、阶段性考核评价。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考核、到期奖惩,对任务完成好的要表彰奖励,对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批评惩罚,责令限期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动于衷、推诿拖拉、玩忽职守、造成工作严重滞后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