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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3-00474 |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13〕43号 | 发文时间:2013-07-09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技能 振兴 通知 |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13-07-09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长子县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4日
长子县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百家城市中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6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3〕28号)精神,加快发展我县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广大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为推进我县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县政府决定于2013年5月至2014年12月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发展战略,按照“明确目标、统筹规划、项目推进、分步实施、示范引领、全面推动”的总体思路,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面向全县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职业培训基础建设,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进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提升全民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实现以更高质量的职业培训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为促进我县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县域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健全面向全县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和对技能人才的考核评价制度,增加培训资金,创新培训方法,扩大培训规模,建立面向全县劳动者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到2014年底,组织培训城乡各类劳动者10000余人次,其中城镇新成长劳动力1500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00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1200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000人,在岗职工4000人,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300人。全县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000人,高技能人才达到500人,使技能人才满足我县转型跨越发展需求。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长子县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杜树青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柴青松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广平 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王灵恩 县发改局局长
韩红星 县教育局局长
李树安 县科技局局长
崔云亮 县民政局局长
牛利军 县财政局局长
吴晋杰 县煤炭局局长
薛宏刚 县住建局局长
王文德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霍世昌 县审计局局长
王学军 县工商局局长
康伟红 县质监局局长
和建堂 县商务中心主任
张连枝 县中小企业中心主任
薛玉枝 县供销联社主任
刘向东 县总工会主席
李慧斌 县团委书记
李素芳 县妇联主任
崔书健 县残联主任
薛立功 县工商联主席
王晋宏 县监察局副局长
宋振全 县经信局副局长
刘福虎 县农委总农艺师
李晓峰 县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广平兼任,副主任由李晓峰兼任,具体负责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的各项工作。
四、主要工作
(一)抓好职业能力基础建设
1.建立一个县级公共实训基地。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仿真性、先进性、系统性、开放性、服务性等特点,推进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为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的公共技能实训和鉴定服务。
2.争取建立一个创业孵化基地,完善创业项目库。县政府建立创业就业专项资金,保障创业培训、创业师资、创业孵化基地服务经费。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工程,在建筑物改造、服务设施和信息网络三个方面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形成全县创业带动就业培训服务网络。
3.实施职业培训的师资培养工程。2013年,围绕县职业技术学校的主体专业,使80%以上工种的教师得到不同程度的培训,满足县职业技术学校等培训机构对新工艺、新技术师资的需求,解决技能人才师资短缺的“瓶颈”问题。
4.做好职业培训的基础信息服务。建设职业培训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定期分析县域经济环境,为职业培训机构和各类人员提供有效的职业培训供需信息,为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人员搭建网络交流平台。
(二)继续扩大职业培训的规模
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相关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各类资源,面向全县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1.抓好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合力做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对农村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青壮年劳动力、被征地农民、大龄劳动力、留守妇女劳动力、有创业愿望和条件的劳动力,开展不同类别的技能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一人一技”、“一村一品”的技能培训计划,努力建设符合农业现代化需求的新型农民技能人才队伍。
2.完善劳动预备制培训计划。开展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储备培训,对城镇应届或往届初、高中毕业后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的青年,农村准备从事非农产业或进城务工的青年,其他未参加过职业培训或培训教育时间不足并有就业愿望的人员,以及当年退役并有就业愿望的士兵,引导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有需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开展相关就业技能培训。
3.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计划。以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实现再就业为目标,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并结合市场需求和岗位开发,密切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使培训与再就业紧密结合,实现失业人员技能提升与就业岗位的有效对接。
4.全面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各类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2〕34号)文件的精神,重点提升一线员工的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操作能力、掌握新技能的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对基层职工进行岗前、在岗和转岗培训,同时在我县企业开展学历提升在职教育工程,依托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进行在职教育培训达到中专、大专以上学历水平,努力建设一支能适应新型工业化要求的新一代职工队伍。
5.切实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加强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创业培训理论试题库,不断加强创业培训师资力量建设,鼓励创业培训师资外出学习和深造。要对当前创业培训的经验成果,不断总结和提高并进行推广,创新并拓宽创业培训的后续服务和支持,切实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为重点,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县职业技术学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的顺利实施,提升建设水平,确保建设目标顺利实现。探索技师、高级技师的研修规律,抓好“理论+实践”的培训模式,因地制宜设置培训课程,开发实用的培训教材,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汽修、焊接、酒店服务、美发美容、涉农、涉煤等专业任课教师,充实专业教师队伍。建立计算机专业、焊接加工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酒店服务专业、矿山机电专业的“产学研”项目平台,建立与长治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建设投资1680万元的实训大楼项目,为提升县职校的培训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2.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增加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数量。适应我县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产业集聚区发展需要,采取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的办法,促进企业、院校及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加快培养一批社会紧缺、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建立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共同投入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加大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
3.统筹组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定期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广泛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在全县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大赛活动,为展示技术工人良好精神面貌和精湛技艺搭建平台,构建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通道。
(四) 不断加强职业培训规范管理
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对我县职业培训机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评估,规范其办学行为,提高其办学能力,促进其健康发展。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和优质教学资源参与职业培训,建立一至二所定点职业培训学校,并加强筹备指导,依法严格审批;创新职业培训形式,推广定向、定岗、订单式培训;积极引导职业培训机构增加职业培训工种,提高技能培训等级;扩大职业培训范围,将退役军人、困难下岗职工及其子女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全面实现职业培训的实名制管理,加强对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管和对职业培训全程的监督,保障培训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五)优化资源组合,深化职校改革
1.突出特色创新,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坚持高端引领,立足职业教育发展基础,加强职业学校的资源整合。加强与职业院校的联合办学,拓展多元招生渠道,积极扩展培训对象,创新技能人才培养途径。注重内涵发展,以我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山西省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达标县”和县职校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管理四星级学校”为契机,在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在扩大规模的同时,在校企合作、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等方面突出特色,深化内涵,提升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打造职业教育的集团化职业培养模式。
2.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以县职业技术学校为基础,逐步实现校企之间在培养计划、课程开发、实习实训、师资培养、学生就业等多方面开展密切合作,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与苏州博世汽车、北京国天物业、太原富士康科技集团、太原唐都集团、长治晋峰生态植物园、山西华晟荣煤矿公司、晋城德通电子等多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以“双元制”、“冠名班”、“订单式”等多种形式展开合作,逐步建立煤炭企业用工准入制度,依托县职业技术学校涉煤专业,重点推进煤炭行业企业“变招工为招生”、“先入校后入矿”的人才定向培养机制,努力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需求之间的无缝对接。
3.深化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改革。建设校园教学网络平台,实现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完善“一体化”课程教学体系,实现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的融通合一、能力培养与工作岗位的对接合一、实习实训与顶岗工作的学做合一。在我县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一体化”教学观摩活动和技工教育创新活动。结合教学改革实际,采取灵活的弹性学制,完善学分制,不断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创新。
(六)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
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不断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新机制。积极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改革。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鼓励企业在与县职业技术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工资水平时,对取得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
五、实施步骤
此次职业技能振兴专项活动为期一年零八个月,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13年5月)
按照《长治市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技能振兴专项活动领导组,确定任务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
(二)落实阶段(2013年6月—2014年9月)
1.领导组深入相关单位检查指导调研,督促其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积极创新。
2.每两月进行一次阶段总结,及时解决技能振兴专项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帮助相关单位克服困难,提出阶段性的目标和要求,及时推广职业技能培训成功的做法和经验。
3.及时督导县职业技术学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程,指导建立与长治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通过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引导其发挥传、帮、带的作用。至2013年底,检查验收“县级公共实训基地”、“国家级汽车运用与维修实训基地”等基础项目的建设完成情况。
4.2014年6月,全面对照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的主要工作内容,梳理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的制度建设情况,查缺补漏,及时改进完善。
(三)总结阶段(2014年10月—12月)
对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开展绩效评估,总结并推广成功经验,对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在县职业技能振兴专项活动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培训教育资源,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我县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县领导组办公室要做好监督检查,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考核结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加大资金保障
1.加大经费投入。按照市级支持引导、县级配套、学校自筹和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多元化、多渠道筹集技能振兴资金,保障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的顺利完成。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对职业技术学校等各类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建设予以贷款支持。
2.统筹管理使用各类教育培训经费。县财政要按不低于30%的比例,安排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专项资金按不低于15%用于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应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各类技能培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专款专用。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县政府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建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统一组织培训的运行机制。
(三)完善激励机制
1.积极开展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活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辅以必要的社会奖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表彰奖励。完善长子县高技能人才评选制度和长子县技术能手表彰制度,大力表彰高技能人才。
2.建立对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机制。认真总结各单位在技能振兴专项活动中的先进经验,表彰一批在全县技能振兴专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类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强力推进全县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的全面开展。
(四)加强引导宣传
加大全县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专项活动中的模范事迹、先进典型,宣传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推动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工作的新政策、新举措、新经验。努力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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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