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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09-05233 | |
| 发文字号:长政办发〔2009〕100号 | 发文时间:2009-09-08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覆盖 基层 通知 |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09-09-08 |
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县直各局、办、中心、各下基层“促三保”工作组:
《长子县“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确保“村卫生室全覆盖”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长子县“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长子县“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方案
加强无卫生室行政村卫生室建设,实现“村覆盖”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保民生重点工作之一。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制定的山西省“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2009〕82号)精神和全市的统一部署,我县决定对全县范围内96个无卫生室行政村建立卫生室,对现有村卫生室进行巩固提高,并择优选聘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解决我县农村群众就医看病和公共卫生服务问题。结合我县目前正在开展的机关干部下基层“促三保”活动,特作如下通知:
一、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2009年,没有卫生室的空白行政村基本完成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二)工作任务
1、乡、村两级负责为卫生室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用品,要求:诊断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开,总面积不少于40平米,砖混结构,室内要求平顶、白墙、水泥地面(有条件的可铺地板砖)。诊断室配备一桌两椅、诊断床一张,药品柜。所处地点方便群众就诊,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就近就医。
2、下基层促“三保”机关干部负责督促乡镇、村委会工作任务的落实,协调解决卫生室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3、卫生局在充分尊重乡村两级意见的基础上,负责为每个卫生室选聘一名有执业资质的乡村医生,开展卫生室工作,并加强卫生防治知识宣传,承担村公共卫生任务。
4、卫生局为每个空白村卫生室配备0.5万元医疗设备。
二、建设进度与要求
2009年7月底前,完成无村卫生室的摸底调查,8月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完工,11月份组织验收,并纳入年终考核项目。
三、建设原则和方法
(一)建设原则
坚持合理规划布局,整合利用资源,多方筹资建设的原则。
(二)建设方法
1、卫生室空白村本村有乡村医生,或有符合村卫生室“全覆盖”新进人员条件人员(具备医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以上现无资质人员)的,以本村乡村医生或新进人员为主体建立村卫生室。卫生室空白村本村无乡村医生或符合村卫生室“全覆盖”新进人员条件人员的,其乡村医生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村委会选聘,报县领导组审批。
2、卫生室空白村本村能够提供集体房屋用于村卫生室使用,且地理位置适中,便于群众就医看病的,以公有房屋为场所兴建村卫生室,集体无法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适合作为卫生室使用的,可选用民用房,要求所选民用房地理位置适中,便于群众就近就医。鼓励支持个人、集体、社会力量改扩建村卫生室,凡改扩建卫生室经验收合格后,县政府视情况给予每个卫生室2000-4000元的奖励。
3、对于非空白村卫生室一村多室或一村多医,符合享受财政公共卫生补助的乡村医生选聘任职条件的,充分尊重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由村党支部、村委员会根据群众满意度、医德人品、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卫生室基础条件推荐确定人选,乡镇卫生院初审村医资质和条件,乡镇政府核实加盖公章,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村医资质,现场审查其卫生室达标条件后进行聘用。
四、组织领导
实现“村卫生室全覆盖”项目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保障群众生命健康的民生工程。望各级各部门确实引起高度重视,确保如期高效完成“村卫生室全覆盖”工任务。为加强对“村卫生室全覆盖”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县“村卫生室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翟卫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书林 县卫生局局长
李峰岩 县发改局局长
张先堂 县财政局局长
各乡镇(办事处)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马书林(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