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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14157 | |
发文字号:用字第140428202200004号 | 发文时间:2022-02-23 |
发文机关:长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标题:雍和河道生态修复及县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02-2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核发此证 。
建设单位: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
项目名称:雍和河道生态修复及县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综合治理
建设位置:长子县丹朱镇东上坊村、西上坊村、同旺村等21个村
用地面积:192.88公顷
建设规模:日处理水量3000立方米,雍和河道生态修复总长14.7千米、环城水系部分总长17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