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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0283 | |
发文字号:长人发〔2025〕7号 | 发文时间:2025-04-23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郝兵辞去长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4-2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长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郝兵因个人原因辞去长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同时郝兵的长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长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长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