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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3830 | |
发文字号:长人发〔2024〕28号 | 发文时间:2024-12-30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马志明等任免职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30 |
长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马志明等任免职的通知
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经2024年12月27日长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马志明为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鲍旭岗的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随的长子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长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