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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3830
发文字号:长人发〔2024〕28号 发文时间:2024-12-30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马志明等任免职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12-30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长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马志明等任免职的通知

县政府、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

经2024年12月27日长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马志明为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鲍旭岗的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随的长子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长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