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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36980
发文字号长子教字〔2023〕62号 发文时间2023-07-26
发文机关长子县教育局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3-07-26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政策,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推进清廉教育建设,根据《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办字〔2023〕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统筹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一个不少”入学,积极接纳特殊儿童入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具有接受能力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坚持就近免试原则。严格执行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招收学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笔试、面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以测试、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全面公开招生政策和信息,严格招生条件,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加强招生过程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四)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五)坚持集团化办学优先原则。鼓励各学校实行集团化办学,率先实行的学校,在招生政策上予以倾斜。

三、招生规模及服务区划分

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学生(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各中小学校招生规模及服务区划分如下:

(一)城内公办学校

1.城内小学服务区划分

东方红学校:丹朱镇丹康、丹乐、丹和、丹顺、丹祥社区及丹朱镇同福、同富、同旺、同昱、同贺、同新、庆丰、河东、南刘、泊里、背山、鲍庄(以下统称城内12村)等行政村,10轨。

鹿谷小学:丹朱镇丹康、丹乐、丹和、丹顺、丹祥社区及城内12村,10轨。

东街小学:丹朱镇丹康、丹乐、丹和、丹顺、丹祥社区、城内12村及丹朱镇东鲍、坝里、乔坡底、王坡底、北刘、西鲍等行政村,5轨。

同昱小学:丹朱镇丹康、丹乐、丹和、丹顺、丹祥社区、城内12村及丹朱镇东上坊、西上坊、南庄、北庄、河北、河西、东寺头、西寺头等行政村,4轨。

同旺小学:丹朱镇丹康、丹乐、丹和、丹顺、丹祥社区、城内12村及丹朱镇东上坊、西上坊、南庄、北庄、河北、河西、东寺头、西寺头等行政村,4轨。

实验小学:丹朱镇丹康、丹乐、丹和、丹顺、丹祥社区、城内12村及丹朱镇南庄、北庄、河北、河西、东寺头、西寺头等行政村,2轨。

2.城内初中服务区划分

长子二中:丹朱镇丹康、丹乐、丹和、丹顺、丹祥社区及城内12村,本校区16轨,分校区(长子四中)2轨。

丹朱一中:丹朱镇丹康、丹和、丹顺、丹乐、丹祥社区及丹朱镇各行政村、南漳镇各行政村,16轨。

(二)城外公办学校

1.城外小学服务区划分

丹朱联校:由联校划定各小学服务区。

大堡头联校:由联校划定各小学服务区。

慈林联校:由联校划定各小学服务区。

南陈联校:由联校划定各小学服务区。

石哲联校:由联校划定各小学服务区(长子四中小学部服务区以外)。

常张联校:由联校划定各小学服务区。

碾张联校:由联校划定各小学服务区。

鲍店联校:由联校划定各小学服务区。

岚水学区:由联校划定各小学服务区,岚水小学保留1-5年级。

宋村联校:由联校划定各小学服务区。

南漳联校:由联校划定各小学服务区。

鹿谷教育集团南漳校区:南漳村、中漳村、北漳村、南李末村、鹿家沟、漳河神、酒村、东王内村等行政村。

色头联校:由联校划定各小学服务区,赵家庄户籍学生按城内购房网上报名安排在城内学校就读。

东方红教育集团草坊分校:草坊、大刘、邓家坪、后窑、马烟、前窑、前万户、后万户、小张、赵庄、朱坡底、高庄等行政村。

横水学校:横水林区管理中心下辖各行政村。

王峪学区:王峪景区管理中心下辖各行政村。

长子四中小学部:石哲镇东村、西村、西汉、慕容、庄乐、权家庄、马家峪、羊神沟、上三庄、李家庄、柳沟、贾岭等行政村。

以上各学校根据实际招生人数确定办学轨制。

2.城外初中服务区划分:

长子四中:石哲镇、南陈镇(就近自愿)、横水林区管理中心、王峪景区管理中心各行政村。

长子五中:色头镇、慈林镇(就近自愿)各行政村。

长子六中:宋村镇、南漳镇(就近自愿)各行政村。

长子七中:原鲍店镇各行政村。

碾张中学:碾张乡各行政村。

壁村学校:常张乡各行政村。

岚水学校:原岚水乡各行政村。

大堡头中学:大堡头镇、慈林镇(就近自愿)、南漳镇(就近自愿)、南陈镇(就近自愿)各行政村。

城外各初中学校根据实际招生人数确定办学轨制。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要与各公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学生自愿报名,实际招生数不得超过计划招生数。

明志学校:招收(小+初)150人。

翰林学校:招收(小+初)120人。

蓝泽学校:招收150人。

四、入学程序

(一)服务区户籍学生入学程序

1.摸底登记(7月15日前):各中小学对本服务区内常住户口、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和小升初学生进行摸底调研和生源情况分析。

2.信息公布(7月28日—29日):各校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3.新生报名(8月1日—2日):各学校按相关要求,组织学生报名。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落实防疫要求,避免人群聚集,保证现场秩序,学生最多由一名家长随同。

小学报名时,须持全家户口簿、幼儿园籍卡等原件到服务区学校报名。初中报名时,须持全家户口簿、小学义务教育证等原件到服务区学校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所有证件须在报名学校留存待教育局复审,复审后小学义务教育证(幼儿园籍卡)由学校保管三个月。

4.县局审核(8月4日—6日):县教育部门和县公安部门联合对各类证件(户口簿、幼儿园籍卡或小学义务教育证等)进行审核。

5.均衡编班(8月28日—31日):长子二中、丹朱一中、东方红学校、鹿谷小学、东街小学、同旺小学、同昱小学、实验小学,由县教育局集中电脑均衡编班,全程直播。其余两轨及两轨以上学校自行电脑均衡编班,编班公告另行公布。

6.新生入学(9月1日):新生正式开学。

(二)非服务区户籍学生入学程序

非服务区户籍学生包括城内购房人员子女、进城务工子女、经商人员子女等,入学要求如下:

1.本县籍城内购房人员、签订有规范劳动合同书的城内务工人员(人社局有备案、务工单位缴有社保)、城内经商人员(持有营业执照)等子女申请就读,于8月7日—9日,通过“长子升学报名”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报名材料(幼升小见附件1、小升初见附件2)。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及学生志愿进行摇号派位(摇号办法见附件3),对没摇上号的学生将统筹安排入学。如学生在报名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2.外县籍城内购房人员随迁子女、签订有规范劳动合同书的城内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务工单位缴有社保)、城内经商人员(持有营业执照)随迁子女申请就读,于8月7日—9日,通过“长子升学报名”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见附件1、2),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及学生志愿进行摇号派位(见附件3),对没摇上号的学生将统筹安排入学。

3.2023年1月1日后变更为城内社区户籍的学生申请就读,于8月7日—9日,通过“长子升学报名”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户口等相关材料,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及学生志愿进行摇号派位(见附件3),对没摇上号的学生将统筹安排入学。

4.本县籍无规范劳动合同书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城内就读,8月7日—8日,携带相关材料:全家户口簿、小学义务教育证或幼儿园籍卡等原件及复印件、父亲(或母亲)城内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一年以上工资发放凭证(须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财务章)、父母亲工作照片等,到户籍所在地学校(联校、初中)进行登记(见附件4)。学校对父母亲务工情况进行初审,县教育局联合市场局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统筹安排到城内学校就读。

外县籍无城内购房、无经商和无规范劳务合同的随迁子女,8月7日—8日,携带居住证、小学义务教育证或幼儿园籍卡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教股报名。审核合格,将统筹安排到城内学校就读。

学位安排情况于8月25日在政务大厅及学校门口统一公布,8月26日—27日新生到接收学校报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主体责任,组建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招生,要督促适龄儿童按要求入学,坚决杜绝适龄儿童辍学现象。

(二)严格学籍管理。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发挥学籍管理对规范招生的重要作用,严格学籍注册程序和时间。普通中小学学籍注册按照“严格执行计划、规范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逐校逐人审核”的办法进行。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注册和转籍。对未在录取学校就读,到他校“借读”造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缺失、不实及学籍问题,要追究录取学校和“借读”学校的责任。

(三)做好“控辍保学”。各学校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精准排查,摸清适龄儿童底数,结合招生入学和新学期开学工作,加强开学前后数据比对,摸清应入学未入学、开学未返校复课学生的去向,建立工作台账,坚持“一人一案”,精准施策,应劝返尽劝返。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进行行政和司法劝返,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尽入,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四)规范民办招生。各民办学校要严格落实“九个严禁”要求(严禁提前招生,严禁以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无序竞争,严禁恶性抢夺生源,严禁重复选拔,严禁乱收费,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超班容量,严禁“人籍分离”)。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公告要报教育局学教股审核备案,严禁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公告。

(五)关注特殊学生。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入学工作,依法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采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等入学,确保优待对象入学政策落到实处。

(六)落实“十项严禁”。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要求(见附件6),组织招生工作人员、教师、学生、家长等认真学习,通过微信群、公示栏、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规范、健康、有序的招生环境。县教育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通举报热线,对违反“十项严禁”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此文件由县教育局负责解读。

附件:

1.城内学校非服务区学生就读申请材料(升小学一年级)

2.城内学校非服务区学生就读申请材料(升初中一年级)

3.中小学校招生摇号派位办法

4.本县籍无规范劳动合同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递交材料安排

5.县城内学校招生流程及时间安排

6.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长子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城内学校非服务区学生就读申请材料(升小学一年级)

一、城内购房人员子女申请材料

全家户口簿、幼儿园籍卡、父亲(或母亲)姓名的城内购房凭证以及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任三项不同季度的缴费凭证。

二、签订有规范劳动合同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材料

全家户口簿、幼儿园籍卡、父亲(或母亲)与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及一年以上由用工单位缴纳社保凭证(社保部门出具)。

三、城内经商人员(持有营业执照)子女申请材料

全家户口簿、幼儿园籍卡、父亲(或母亲)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年度报告书、店铺门面照片等。

四、2023年1月1日后变更为城内社区户籍的学生申请材料

全家户口簿、幼儿园籍卡。


附件2:

城内学校非服务区学生就读申请材料(升初中一年级)

一、城内购房人员子女申请材料

全家户口簿、小学义务教育证、父亲(或母亲)姓名的城内购房凭证及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任三项不同季度的缴费凭证(拆迁户提供拆迁合同)。

二、签订有规范劳动合同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材料

全家户口簿、小学义务教育证、父亲(或母亲)与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及一年以上由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保凭证(社保部门出具)。

三、城内经商人员(持有营业执照)子女申请材料

全家户口簿、小学义务教育证、父亲(或母亲)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年度报告书、店铺门面照片等。

四、2023年1月1日后变更为城内社区户籍的学生申请材料

全家户口簿、小学义务教育证。


附件3:

中小学校招生摇号派位办法

一、小学招生摇号派位

东方红学校、鹿谷小学、东街学校、同旺学校、同昱学校、实验小学等6所小学在城内户籍学生就读安置完成且有剩余学位时,对非服务区、符合城内申请就读条件(附件1中的四类人员子女)的学生,实行摇号派位。每个学生可填报2个志愿,第一志愿参与摇号,第二志愿不参与摇号(供安排学位参考)。东方红学校和鹿谷小学不得兼报。第一志愿所报学校学位充足,学生全部安排入学;第一志愿所报学校学位不足时,通过摇号补满学位;没有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参考学生填报的第二志愿,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小学招生摇号工作接受长子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部门、新闻媒体及家长代表的全程监督,全程录像,并现场公布摇号派位结果。

二、初中招生摇号派位

长子二中、丹朱一中2所学校在安置城内户籍学生就读完成后,对非服务区、符合城内就读申请条件(附件2中的四类人员子女)的学生,实行摇号派位。每个学生可填报1个志愿学校。如学生所填报的志愿学校学位充足,全部安排学生入学;如学生填报的志愿学校学位不足,通过摇号补满学位;没有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初中招生摇号工作接受长子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部门、新闻媒体及家长代表的全程监督,全程录像,并现场公布摇号派位结果。

学生填报学校志愿人数、学校空余学位、摇号时间、摇号地点等信息,及时通过手机网络或通知等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告。


附件4:

本县籍无规范劳动合同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升学递交材料安排

材料上交时间:2023年8月7日—8日


附件5:

县城内学校招生流程及时间安排



附件6:

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