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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0-07974 | |
| 发文字号:长子民发〔2020〕9号 | 发文时间:2020-04-24 |
| 发文机关:长子县民政局 | 主题词:预案;机构;安全 |
| 标题:关于对全县养老机构 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预案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0-04-24 |
为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县养老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及救助机构的全体儿童、老人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导和维护各乡镇敬老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站落实防控工作要求,确保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院内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敬老院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一、成立机构防控领导小组
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专门成立防控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王振龙
副组长:程国斌
成 员:李文峰、廉敏、杨丹丹
二、制定防控应急预案
按照当地应急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全县养老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及救助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应急规程和工作要求,把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一个组、每一个人。
三、落实防控具体措施
一是宣传防控知识。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讲解防范病毒传染知识等方式在机构内宣传防控知识,提高工作人员和老人、儿童对疾病防控的意识。
二是对全县所有养老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站实行封闭管理。取消所有外出及机构内集中性活动。所有进入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值班室测量体温,如出现异常,要迅速离岗,按要求进行报告并自行隔离观察或就医。除工作人员及后勤车辆外,所有外来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机构,进入机构的人员、车辆要进行消毒。
三是划分管控区域。根据当地疫情严重程度,要求全县养老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及救助机构履行各自防控工作具体规程,开展分级防控管理。院内有医护人员的,要开辟医护人员专用休息区、进餐区,由后勤人员集中送餐,减少医护人员外出感染风险。
四是设立隔离区域。新进入机构、外出治疗返回的老人、儿童以及流浪乞讨人员在机构隔离区域进行严格医学观察,提前把控风险,杜绝交叉感染。
五是严格执行防护流程、机构消毒流程,所有工作人员进入机构前在门口进行体温检测和消毒,更换口罩。老人、儿童居住区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所有工作区域、老人、儿童居住区域,每日用消毒液拖地消毒,对换下的口罩等医疗用品,集中用消毒液消毒后作为医疗废弃物处理。
六是规范开展老人、儿童监管。要求老人、儿童做到刷牙、吃饭等环节前均用消毒洗手液对手消毒,均戴口罩。规范用餐流程,不得同时使用一套餐具,尽量减少老人、儿童感染概率。加大日常监测力度,减少老人、儿童发热现象发生。
七是舒缓工作人员和老人、儿童情绪。重视加强工作人员和老人、儿童心理调节,通过收看电视、播放音乐等方式纾解焦虑恐惧情绪,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
八是保障物资供应。分批购置医用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医疗物资,为防控工作提供充足的医疗物资保障。按规定储备老人、儿童及工作人员生活物资,确保生活正常有序。
九是强化应急保障。强化值班值守制度,要按规定比例配足工作人员并落实到个人,每天均需落实值班人员,值班值守人员要时刻待命,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处理应急状况。提前与防控指挥部、县、村、社区等相关部门协调,预备应急车辆,随时为可能发生的状况做好应急准备。
十是落实监测和报告制度。要求各全县养老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及救助机构每日监测老人、儿童及工作人员体温,做好记录,同时了解工作人员日常接触亲属及共同居住人身体状况,一并报机构防控领导小组汇总,按要求上报。
长子县民政局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