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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4042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8-11 |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3-08-11 |
各乡镇人民政府、服务中心:
为切实做好本年度农村6类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现将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申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对本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农村6类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即: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对存在住房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经鉴定住房安全等级为C级或D级的应纳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并进行任务申报。
二、做好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专业人员认真填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http://218.26.228.40:8080/ZJBWFGZ/)“危房改造计划任务申报”模块信息,基于农村6类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成果,准确填报纳入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档案信息,包括身份信息、房屋安全鉴定或评估结论(C、D级危房),改造方式(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现状照片等。此次危房改造任务录入工作请于2月22日前全面完成。本次信息录入完成情况将纳入本年度考核中,并作为评分标准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农房动态监测
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动态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将农户自查、村委会排查、乡镇巡查相结合,以房找人,准确摸排掌握农村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对发现安全隐患并鉴定为C、D级危房的,应及时纳入改造计划。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