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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1937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8-04-14 |
发文机关:长子县政府信息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我省取消排污权交易手续费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18-04-14 |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61号)和《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山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晋发改法规发〔2018〕64号)规定,2018年2月28日,我委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取消排污权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117号),自2018年3月1日取消了排污权交易手续费。《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降低排污权交易手续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7〕21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