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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1307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6-15
发文机关长子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关于遴选2026年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承担主体的公告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日期2026-06-15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积极适应新时期农业发展要求,持续提升我县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服务能力,按照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2026年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晋农机服发[20261号)文件要求,保障项目任务顺利完成,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遴选2026年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承担主体,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1、农机生产信息数字化管理能力提升。配备农机辅助驾驶设备、作业监控终端、小型农业气象站,提升农机作业信息数字化管理和运维能力。

2、农机具维修能力提升。新建或升级改造农机维修作业场地,配齐专业维修检测设备。

3、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新建或改扩建农机库棚、配套建设小型粮食仓储设施等基础硬件。

二、补助对象

本项目补助对象为长子县内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管理规范的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联合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以及提供农机作业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申报条件

承担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证照齐全有效,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具管理、档案管理、作业服务标准等内部制度健全,规范运营2年以上。

2拥有合法合规、权属清晰、符合规划的固定经营场所及项目建设用地,能够保障新建、改扩建基础设施长期稳定运营。

3拥有各类农业机械原值不低于200万元,具备耕、种、管、收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年作业服务面积不低于1.5万亩次机具挂牌率、检验率达到100%。

43年在承担各类项目中无不良记录、无违规违纪、无重大安全事故,法定代表人及主体征信记录良好。

5、为避免项目重复布局、财政资金重复投入择优遴选未实施同类省级及以上农机专项试点项目的主体

6尊重申报主体意愿,优先遴选承担2026年山西省区域农业(农机)应急救灾中心试点建设任务的主体,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与资金重复投入。

7参与申报主体要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四、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申报主体简介;

2、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征信报告;

3、农机具场所、配备情况(包括办公、农机具的存放、维修场所等影像资料);

4、上年度财务报表,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常报税证明;

5、农机作业服务近两年终端数据及能证明服务能力的相关凭证;

6、农机挂牌(行车证)检验证及保险;

7、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报主体携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到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遴选审核遴选结果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址:长子县南大街300号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5日至6月22日(五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联系人:张股长

联系方式:0355-8322308


长子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2026年6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