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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2548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6-08 |
| 发文机关:长子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关于遴选2026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服务主体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6-08 |
为组织实施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遴选2026年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服务主体,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1、实施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重点支持玉米作物。
2、实施环节
对玉米作物的机收(秸秆还田)、深翻(深松)、旋耕等环节开展托管服务。
二、支持对象
坚持公正竞争、规范择优的原则,重点支持规范程度高、服务范围广、服务能力强,经营范围以农机、农资服务为主的运营规范的服务组织。
三、报名条件
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基本条件(试行)
1.具有法人资格,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具备与服务相适宜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财务往来规范;
3.拥有或整合协调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机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动力机械要与服务能力相匹配,机具挂牌率、检验率达到100%;
4.优先支持安装农机作业智能监控终端的服务主体;
5.服务主体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同时,征信良好,未列入银行失信人员名单;
6.服务组织负责人具备农业生产的基础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鼓励服务组织就近聘用农机操作手,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托管联农带农效应,农机手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执照并购买相关保险;
7.参与申报服务组织要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8.服务主体在参与托管作业中严把质量标准,不弄虚作假,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污染环境等行为,无不良记录和投诉举报,近两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
四、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所在乡镇(中心)、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各留存一份)
1、服务组织简介;
2、2026年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服务组织申报表;
3、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征信报告;
4、农机具场所、配备情况(包括办公、农机具的存放、维修场所等影像资料);
5、上年度财务报表,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常报税证明;
6、农机挂牌(行车证)检验证及保险,驾驶员驾驶证及投保证明;
7、农业机械整合协议书;
8、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组织需填写《2026年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服务组织申报表》、《2026年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农机车主及机械花名表》(附表在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或所在乡镇领取,或在长子县政府网自行下载),并携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到所在乡镇(中心)初审合格后报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遴选审核公示(遴选结果公示时间根据工作进程另行通知)。
报名地址:长子县南大街300号
报名时间:2026年6月9日至6月15日(五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联系人:张璐 张国芳
联系方式:0355—8322308
附表1:2026年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服务组织申报表
附表2:2026年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农机车主及机具花名表
长子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