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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922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4-27
发文机关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6-04-27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省级、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顺利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长子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需严格遵循《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要求,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主动接受财政、农业等部门对培育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且满足以下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够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网络教学平台;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农业及培育相关系列高级职称以上专家不少于5名(其中,市级及以上不少于3名),中级职称以上专家不少于10名;管理人员不少于5名;

5.能提供满足乡村治理、蔬菜、玉米、畜牧等培育主题要求的实践场所、设施设备、实践教师等;

6、具有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及跟踪服务师资,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近三年无绩效评价“不达标”、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不良诚信记录,以及资金使用违规问题等负面清单情况。

二、遴选认定程序

遴选方式采用机构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考察、评审、公示,市级备案的办法实施。

三、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6日。符合机构遴选条件的申报机构请填写《长治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书》一式三份、相关印证资料一式一份,报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杨韶平

电话 :0355-8322322

邮箱 :zzxnyncjfgk@163.com

附件:长治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书      

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