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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546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9-29 |
| 发文机关:长子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长子经开区配套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一期)选址研究报告》的公示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9-2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需批前公示,主要 编制内容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属于长子经开区配套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建设内容,涉及长子县宋村新兴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宋村园区)、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园区(以下简称丹朱园区)的各类管网,具体包括: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本次拟建涉及各类管网,具体包括:
(1)宋村园区道路的下管线工程
管网线路沿途经过创业街、发展路、昌盛街、共赢路、繁荣街等道路。涉及到管线种类有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电力排管、通信排管、供热、燃气等;
(2)丹朱园区道路的下管线工程
管网线路沿途经过纬一街、纬二街、纬三街、经一路、经三路、鹿谷大街等道路。涉及到管线种类有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电力排管、通信排管、供热、燃气等。
二、编制依据
1.1与项目选址相关的规划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2007);
(4)《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住建部,1991);
(5)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住建厅,2014);
(6) 《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导则》(山西省住建厅,2006);
(7)《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
(8)《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提高土地审批效率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7]10号);
(9)《关于贯彻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省自然规[2019]1号);
(10)《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发〔2019〕48号);
(11)《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源发〔2022〕186号);
1.2与项目选址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订);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
1.3项目选址区域相关的技术报告
《长子经开区配套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
《长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
《长子宋村新兴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山西佑民测绘有限公司 2025年1月);
《长子经开区配套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太原市兴华岩土工程勘察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025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