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5-2230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8-26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公告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8-26 |
根据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2025年长子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需严格遵循《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要求,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主动接受财政、农业等部门对培育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且满足以下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够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网络教学平台;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5.能提供满足乡村治理、蔬菜、玉米、畜牧等培育主题要求的实践场所、设施设备、实践教师和跟踪服务条件。
二、遴选认定程序
遴选方式采用机构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考察、评审、公示,市级备案的办法实施。
三、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符合机构遴选条件的申报机构请填写《长治市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遴选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长治市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相关印证资料一式一份,报县农业农村局法规股。
联系人 :杨韶平
电 话 :0355-8322322
邮 箱 :zzxnyncjfgk@163.com
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