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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2098
发文字号长不动产公字〔2025〕014号 发文时间2025-05-13
发文机关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05-13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因权利人刘霞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长子县慈林路龙兴花园小区15号楼1单元1301室、13号楼2单元2号房,不动产单元号:140428001005GB00171F00150021、140428001005GB00171F00130016,原不动产权证号: 晋(2022)长子不动产权第0001884号、晋(2021)长子不动产权第0011170号丢失。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我中心于公告后,对坐落于长子县慈林路龙兴花园小区15号楼1单元1301室、13号楼2单元2号房两本不动产权证书予以补发,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后向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如无异议本中心按规定予以补发。

电话:13134656698

地址:长子县政务大厅一楼E厅

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