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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22607
发文字号长不动产公字〔2024〕008号 发文时间2024-05-08
发文机关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5-08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因权利人李鹏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长子县龙兴花园小区15号楼5单元1102室,不动产权证书号:晋(2021)长子不动产权第0008311号证书丢失,不动产单元号:140428001005GB00171F00150122。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我中心于十五个工作日后,对坐落于长子县龙兴花园小区15号楼5单元1102室不动产权证书予以补发,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向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如公告期内无异议本中心按规定予以补发。

电话:13134656698

地址:长子县政务大厅一楼E厅

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