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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22607 | |
| 发文字号:长不动产公字〔2024〕008号 | 发文时间:2024-05-08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5-08 |
因权利人李鹏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长子县龙兴花园小区15号楼5单元1102室,不动产权证书号:晋(2021)长子不动产权第0008311号证书丢失,不动产单元号:140428001005GB00171F00150122。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我中心于十五个工作日后,对坐落于长子县龙兴花园小区15号楼5单元1102室不动产权证书予以补发,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向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如公告期内无异议本中心按规定予以补发。
电话:13134656698
地址:长子县政务大厅一楼E厅
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