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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2272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4-24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务派遣单位及分支机构2021年度核验结果的公示 | |
| 主题分类:劳动就业 | 发布日期:2022-04-24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9号令)、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等9项制度的通知》(长政发〔2019〕50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劳务派遣机构核验及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函〔2022〕19号)的规定要求,我局对县级监管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了书面核验,现将核验结果在长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各劳务派遣单位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依法保护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
附件1:2021年度长子县劳务派遣机构年度核验基本符合要求的机构名单

附件2:2021年度长子县劳务派遣机构年度核验申报没有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机构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