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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2-23 |
发文机关:长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通告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12-23 |
近期,国内疫情数条传播链并存,陕西省西安市境外输入关联疫情已发生社区传播,并向省内外扩散,疫情输入风险陡增。2021年12月22日,我省运城市稷山县在对西安返稷山人员进行摸排时,发现1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为严防疫情输入,持续巩固长子县疫情防控成果,有效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疫情防控办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登记,严格管控措施
12月4日以来,所有从西安市入县返县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备,并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即日起,所有从西安市入县返县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在第一落点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主动排查12月4日以来有西安旅居史人员、12月20日以来有运城稷山旅居史人员,以及其他外省来人、入境及拟入境人员,逐一摸排,建立台账,分类管控。各乡镇、村(社区)干部要分片包区、主动排查,确保不漏一村、一户、一人。各单位、乡镇、村(社区)要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确保重点人员不失控漏管。对不遵守居家医学观察措施,擅自外出、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引起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关注疫情动态,减少跨省出行
坚持非必要不出省,近期不要前往西安市和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以及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如必须跨省出行,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县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在入县后第一落点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按规定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必须居家观察,不得外出,不得出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三、加强健康监测,规范就诊管理
若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丧失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早就近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治疗,不要自我购药治疗,就医途中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擅自诊治发热患者,对发现的相关症状患者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进行信息登记报告,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各零售药店在销售退热类、抗病毒类、抗菌类药品时,要在实名登记信息的基础上,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将依法严查重处。
四、紧盯重点环节,严格防疫措施
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群众联欢、企业年会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加强旅游景区和公共场馆疫情防控。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从即日起,暂时关停全县棋牌室、麻将馆。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
五、履行公民责任,主动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所有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均应主动接种。还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尤其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3-11岁儿童要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的居民根据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可主动接种加强针,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要全员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
长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