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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2-06 |
发文机关: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市级补贴资金第二次申报情况的公示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12-06 |
为认真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支持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补贴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29号)和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市级补贴资金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长农发〔2021〕54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县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经过主体(农户)申报、乡村审核汇总上报,县级复核,最终确定的实施主体(农户)105个,合计拟申请市级财政补贴资金383.38万元。具体如下:
一、设施农业(除冷藏保鲜库外)76家,面积209.75亩,拟申请市级财政补贴资金268.03万元,其中日光温室36家52座72.67亩,拟申请补贴145.34万元;食用菌菇房3家36座25.34亩,拟申请补贴50.68万元;覆被式全钢架大棚2家6座11.9亩,拟申请补贴23.8万元;改造老旧闲置日光温室10家10座 10.74亩,拟申请补贴21.48万元;全钢架春秋大棚25家54座89.1亩,拟申请补贴26.73万元。
二、冷藏保鲜库2个,规模185平方米,拟申请市级财政补贴资金1.85万元。
三、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场10个,拟申请市级财政补贴资金100万元。
四、特优农产品营销推介16 家,拟申请市级财政补贴资金8.5万元。
五、田头市场1个,规模4115.08平方米,拟申请市级财政补贴资金5万元。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0日,公示期为五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向长子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355—8322322
附件:长子县2021年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市级补贴资金申报汇总表.pdf
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