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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1-08866 | |
| 发文字号:长子政通字〔2021〕1号 | 发文时间:2021-03-19 |
| 发文机关:长子县民政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关于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通告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03-19 |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治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晋政函〔2021〕31号)及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县区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长政函〔2021〕7号),同意鲍店镇等三个乡镇的行政区划调整。调整后,长子县辖9个镇2个乡。现将我县乡级行政区划调整通告如下:
一、撤销岚水乡,整建制并入鲍店镇。以原岚水乡和原鲍店镇的行政区域为鲍店镇的行政区域,镇政府驻鲍店镇南街村。
二、撤销宋村乡,设立宋村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不变。
三、撤销南陈乡,设立南陈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不变。
特此通告
长子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