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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1-0349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1-28 |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 | 主题词:环保 |
| 标题:中共长子县委长子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09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1-01-28 |
中共长子县委
长子县人民政府
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09号整改任务
销号验收意见
依据《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长治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2020年11月26日,我县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09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一、整改任务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问题依然存在。
经督察组抽查,15个企业抑尘、防尘设施不完善,存在原料库未封闭、场地道路未硬化、现场作业喷淋设施未使用,物料未苫盖等现象;(15个企业分别为:长子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长子县东林公司、长子县诚建商砼有限公司、长治市上党区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长治县上党城投供热有限公司、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长子县鑫玉化工有限公司、潞安集团五阳煤矿、襄垣县同和泰贸易有限公司、山西潞安温庄责任有限公司、长治市沁泽商品砼公司<沁源县>、山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明源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沁源县永鼎建材有限公司、山西通洲集团安达煤业有限公司)。四个企业的煤矸石场治理不规范,存在运矸道路未硬化、矸石裸露堆存未及时覆土碾压等现象;(4个企业分别为: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长子县>、襄垣县夏店镇向家庄村煤矸石治理项目、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武乡县>、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沁源县>)。煤矸石乱堆乱放未得到有效遏制,仍有2个点位存在煤矸石乱堆乱放的现象;(2个点位为:屯留区余吾煤业河道、228省道潞州区黄碾镇与屯留区交界处)。1个焦化企业因管理不善,厂区内有明显异味(山西常平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二、整改目标
辖区内工业企业全部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厂容厂貌明显改善。
三、完成情况
该问题涉及我长子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长子县东林公司、长子县诚建商砼有限公司、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长子县鑫玉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的渣土、物料未苫盖问题企业立即进行了整改,未喷淋实施的安装了喷淋实施,综合执法大队对长子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处罚1万元;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长子县>矸石裸露堆存问题进行了有效苫盖治理,全部治理完成,专家已出具验收意见。
四、验收结论
经验收,该项任务已完成,对该任务予以销号。
验收组组长签字:
县委书记签字:
县 长签字: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