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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0-22342 | |
| 发文字号:长不动产公字〔2020〕 0020号 | 发文时间:2020-10-27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主题词: |
| 标题: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0-10-27 |
张宇峰因其保管不善,将原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向我中心申请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作废。我中心于十五个工作日后,对坐落于长子县城东大街建安小区原房屋所有权证予以注销,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向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
电话:0355-8353777
地址:长子县政务大厅二楼
2020年10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