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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4017
发文字号长不动产公字【2020】008号 发文时间2020-07-22
发文机关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告
主题分类土地 发布日期2020-07-22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继承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1.1.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08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

面积

(m2)

用途

备注

原丽霞

吴帅芳

土地及房屋

长子县丹朱街东段路北龙城花园7号楼3单元501

140428001005GB00011F00073501

140.940

住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子县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55--8353777

  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