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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4017 | |
发文字号:长不动产公字【2020】008号 | 发文时间:2020-07-22 |
发文机关: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告 | |
主题分类:土地 | 发布日期:2020-07-22 |
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继承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1.1.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08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m2) |
用途 |
备注 |
原丽霞 |
吴帅芳 |
土地及房屋 |
长子县丹朱街东段路北龙城花园7号楼3单元501 |
140428001005GB00011F00073501 |
140.940 |
住宅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子县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55--8353777
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