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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0546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1-03
发文机关长子县融媒体中心 主题词
标题县市场局开展“生鲜灯”专项督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1-03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1月2日,县市场局深入国华超市、富丽源超市等开展“生鲜灯”专项督查。

督查中,县市场局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生鲜猪肉、海产品等使用照明光源情况,督促经营者摒弃“生鲜灯”,更换为普通照明灯具。同时,大力宣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引导经营者充分认识“生鲜灯”危害性和违法性,进一步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行为。

下一步,县市场局将持续督促农贸市场、超市、生鲜门店等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设施,还原食用农产品“素颜”,营造更安心、透明的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