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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00885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1-14 |
| 发文机关:色头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色头镇转发长治卫健委紧急提示 | |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发布日期:2022-01-14 |
根据国家、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省外(入)返长车辆、人员有关查验政策调整如下:
一、对近 14 日内天津市、安阳市等中高风险区及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入)返长车辆予以劝返。持有《进出XX省(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长治市疫情精准防控能源保障点对点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可顺畅通行,出交通卡口后,实行闭环管理。
二、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入(返)长车辆,需对司乘人员进行测温、验码并查验 48 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行,否则,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采样。
三、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需对所有省外入(返)长旅客进行测温、验码并查验 48 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行,否则,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采样。
其他未提及的防控措施仍按照《长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从严从紧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第 1 号) 执行。
政策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来源: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