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 | |
| 发文字号:色政发〔2021〕22号 | 发文时间:2021-03-26 |
| 发文机关:色头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色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色头镇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发布日期:2021-03-26 |
各行政村、驻镇站所:
因人事变动调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对《色头镇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文件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色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措施,使我镇科学有序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疫情防控目标
遵循国家“四快一稳一整治”原则(即信息报告要快、联防联控机制启动要快、医疗救治要快、防控措施要快,病例确诊要稳,以及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做好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输入,以及本镇内发现疑似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机构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镇疫情防范的处
置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各行政村、驻镇站所、企业实施监测管控、信息互通和协调处置等工作。
(一)领导组
组 长:马志明 (党委书记)
杨慧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李小燕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赵 栋 (人大主席)
李 勇 (党委副书记)
刘 京 (纪委书记)
刘冬丽 (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李 栋 (武装部长)
田韶波 (副镇长)
李省心 (副镇长)
韩会云 (副镇长)
乔艳军 (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卫志刚 (民政服务中心主任)
郭瑞旺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苗得雨 (卫生院院长)
李 明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各村第一书记、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乡村医生、包村干部
(二)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色头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组下设6个工作小组,具体成员和职责如下:
1、综合应急组
组 长:李小燕
成 员:杜小丽 蒋 莹
职 责:贯彻落实镇疫情防控领导组决策部署,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抓实全镇区域疫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开展信息互通,与上级部门保持沟通,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对接相关工作等事宜。
2、宣传舆论引导组
组 长:刘冬丽
成 员:郭晓娟 樊 林
职 责:组织、督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开展舆情监测,及时管控和处置谣言;协助镇疫情防控领导组宣传疫情相关防控知识。
3、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组
组 长:苗得雨
成 员:赵志斌 付晶晶
职 责:组织和指导参与处置的人员实施个人防护;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知识应急培训;协调、解决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4、医药物资保障组
组 长:李小燕
成 员:李慧杰 和巧平
职 责:负责统筹和协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医药、防护物资的供需、运输等事宜;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维护全镇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秩序。
5、疫情防控督查组
组 长:刘 京
成 员:董玉娟 崔海波
职 责:负责督促和检查各村疫情防控措施的保障和落实情况;督导各村每日及时上报相关表格;开展疫情谣言的及时管控和处置。
6、社会治安保障组
组 长:李 栋 李 明
成 员:王建飞 曹国超 张雄伟 刘淑冠
职 责:密切关注和及时处置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的社会治安事件,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配合镇卫生院对相关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及不积极配合者等进行追踪。
三、疫情防控工作内容
(一)村委疫情防控要求
1、全面落实应对疫情准备。协助镇疫情防控领导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储备好适量的全村防护用品、消毒器械、消毒药品等,指定专人对领取物资数量及发放、使用情况做好登记。
2、强化疫情监测与报告。强化疫情监测、预测预警和报告工作,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一旦发现异常,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第一时间告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采取进一步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3、严格落实人包人、人盯人、人看人。针对从中高风险区返乡人员,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必须户户有人看,人人有人管。每名返乡人员由4名监管人负责:第一书记或包村干部、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乡村医生、派出所人员。第一书记或包村干部负责对监管动态信息的收集,随时掌握监管对象的动向或异常;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负责看护监管对象不串门、不聚会等;乡村医生负责对监管对象每天进行3次体温监测,并及时上报;派出所人员负责对监管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实时监控等。
4、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主动配合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镇卫生院,协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对中高风险区来人进行密切监控,每天对其进行两次体温检测,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出现临床表现异常者,应立即通报上级部门进行进一步排查、诊断治疗。
5、做好村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场所防控。立即关停棋牌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在明显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指导公众特别是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出现肺炎症状后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若发现疫情,要及时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阻止疫情传播和蔓延。无疫情发生的村居主要采取防输入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全力防止疫情扩散。
6、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利用高音喇叭滚动宣传,利用各村宣传栏张贴宣传文件和倡议书,利用各村广播除休息时间外不间断进行防控知识的宣传,在主要村居路段拉横幅进行宣传,利用党员微信群、片区亲人微信群、朋友圈转发官方宣传知识,引导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二)驻镇站所疫情防控要求
1、卫生院要坚持科学防控。对医疗设备进行及时、科学、规范消杀,工作人员按规定做好自身防护;做好感冒药购买人群实名登记,发现就医者中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立即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的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知识普及等工作。
2、信用社、派出所、供销社要全面落实防控要求。各单位应配备充足的专业防护用品,如医用口罩、电子测温仪、消毒液、消毒喷壶等;加大对办公场所的消毒频次,确保消毒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在易造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要安排专人进行疏导,避免人员聚集;建立客户来访登记台账,做好姓名、联系方式、来访时间等信息的登记,同时做好体温检测工作。
3、学校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建立 “一人一案”台账,每日收集每名学生体温情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等信息并做好记录,若有可疑症状应立即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做好相应隔离措施,避免引起恐慌;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家校联系群等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等;科学有效对学生进行疫情期间的生活指导和心理疏导,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做好宿舍、办公室等室内区域的日常通风、清洁、消杀等工作;学校食堂采用分餐制,提供公勺公筷,要求学生隔位就座、保持距离,必要时采取错峰就餐;学校不组织聚集性活动,除就餐、休息时间外,所有教职工、学生应规范佩戴口罩。
(三)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要求
1、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指示。各餐饮服务单位服务人员每日须进行体温检测,工作期间要保持个人卫生,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时,严格处理内外包装,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商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坚持科学加工、烹饪。尤其不要接触来自河北等中高风险地区的物资、冷链等物品,要严防出现新冠病毒“物传人”;及时做好就餐桌椅的消毒工作。
2、加强用餐管理。暂停各类集体聚餐(宴席)活动;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并查验健康码;顾客除就餐期间外,其余时间必须戴口罩;错峰就餐、就餐时公筷公勺,顾客隔位、错位就座,保持距离;建立就餐人员登记台账,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就餐时间。
(四)驻镇涉煤企业疫情防控要求
1、各驻镇涉煤企业工作人员每日须进行体温检测,工作期间要保持个人卫生,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2、做好环境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人一换一消毒”;
3、在易造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要安排专人进行疏导,避免人员聚集;
4、对外来运输人员、车辆要严格落实 “健康码”、 “行程码” 查验,同时做好体温监测、车辆消毒、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如发现异常人员,要及时进行隔离,并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5、建立外来人员登记台账,包括姓名、联系方式、来源地、来访时间、乘车方式、行程轨迹、是否进行核酸检测等。
(五)经营性场所(门市部、粮油站、物流店等)疫情防控要求
1、各经营性场所应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台账,除做好体温检测外,还应登记姓名、联系方式、来访时间等。
2、各物流服务门市应做好外来快件的及时消毒工作,工作期间规范佩戴口罩,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3、做好环境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公共用品用具及时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