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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0469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1-11 |
发文机关:宋村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宋村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1-11 |
宋村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分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事后公开三种形式,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服务、办事指南、流程图;执法方式、步骤、时限等内容。
事中公开主要是:规范着装、佩戴标识、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出具执法文书、履行告知仪务,明示政务服务岗位信息等内容。
事后公开主要是: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决定信息。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各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指各执法单位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将执法决定交由法制审核机构或岗位人员进行法制审核的活动,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利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应当进行法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