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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112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4-29 |
发文机关:南漳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内设机构 |
标题:南漳镇内设机构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4-29 |
(一)党政机关不设内设机构,只设具体工作岗位,各工作岗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如下:
1、党委秘书:组织好乡镇机关的日常学习,负责乡镇机关干部轮训计划和农村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安排;负责乡镇机关年度考核和年终评先选优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会议的准备、召集工作,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负责上级有关文件的传阅登记和文字材料的起草、打印、发送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团委书记:负责抓好本乡镇团的组织建设,组织团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充分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深入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完成好党委、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3、妇联主任: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同级妇联代表大会决议;指导所辖农村妇代会开展妇女工作;加强与乡镇内单位及其妇女组织的联谊与合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政所长:领导和组织本乡镇财会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执行上级指示、决定及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民政助理员:负责本乡镇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款的管理发放和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管理发放工作;负责本乡镇查灾报灾及救灾粮款、物资的核算、上报、登记、发放等工作;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计生助理员:负责经常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等工作;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武装干事:协助武装部部长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8、政法(综治)干事:根据县综治办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和提出本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规划以及实施办法;办理县、乡综治委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统计员: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贯彻并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成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会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政法规,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党政干事:协助党委秘书搞好党建、政务工作;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2、财政所会计:负责编制本乡镇财政收支预算;办理财政拨款、记账和会计事务处理等日常工作。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机构
1、计生服务站:负责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指导、咨询工作;根据执业许可批准的项目,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手术医疗;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指导咨询和随访服务;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调查、申报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社会调查、家系病史调查、资料审查与申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负责对村计生专干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先进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负责对农村财务、农民负担、农村合作基金、农村经济体系等进行管理;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3、民政工作服务中心:负责本乡镇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款的管理发放和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管理发放工作;负责本乡镇查灾报灾及救灾粮款、物资的核算、上报、登记、发放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彦
办公地址:长子县南漳镇南漳村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5-3570010
邮政编码:046600
电子邮箱:chang nn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