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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4021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8-01-24
发文机关南漳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信息年报
标题南漳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18-01-24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我镇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镇党政办联系(地址:长子县南漳镇南漳村;联系电话:0355-3570010)。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我镇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责,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一事一审查”的原则,注重从源头管理。建立了日常办文和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在文件起草过程确定信息是否公开属性,主动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对依申请公开事项,我镇落实接收申请、办理、答复、留存等一系列流程,规范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登记回执、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等各类格式文书。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网络渠道,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一是以我县门户网站作为主要载体,主动及时公开我镇职能范围内的信息,按要求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二是及时修订专栏设置,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保信息更新的可持续性。

(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多途径开展政策解读。综合运用广播、宣传栏等平台积极主动发布重大政策和动态信息。

(三)办好依申请公开事项。在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以“公开为原则”,规范化、合法化,尽量做到令群众满意。为减少误解,对于不属于我镇工作职能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镇也及时向申请人作出解释说明,灵活化解矛盾。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镇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7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对于有关信息公开申请,我镇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长政办发(2017)71号的要求及时予以答复,在研究申请人申请的具体内容及与其自身需求的关联性及相关方意见后确定具体公开内容。

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镇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有待加强、部门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与能力有待加强。2017年,我镇将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各类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程序,将信息公开和日常办公紧密结合。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我镇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信息公开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不定期组织学习研讨,提高业务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提升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