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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378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27 |
发文机关:丹朱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丹朱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27 |
尊敬的刘鑫景、王晓斌、崔志邦、王新峰、宋江涛、张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监管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实施透明化管理:要求物业定期向业主公开财务报表和服务报告,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率。
二、常态化巡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的原则,健全社区党组织牵头抓总,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社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物业小区日常巡查机制、物业服务综合考评机制等,对物业工作进行监督,对辖区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三、分类实施管理: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将小区管理分为两大类,一是新建的、聘有物业公司服务的小区,二是传统的自主管理的老旧小区。针对有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新建小区 ,引导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规范物业公司进驻,督促物业公司按照服务合同提供优质物业服务,推动小区规范化建设。对老旧小区,实施鼓励、引导业主自治 ,帮助建立自治机构,制定简单、易行的管理公约,自主提供必要的物业服务,如小区公共部分卫生打扫、垃圾清运等。并积极向上争取老旧小区改造,逐步改善小区基础设施,提升小区整体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