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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378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12-27
发文机关丹朱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丹朱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3号、59号、60号提案的答复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12-27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张婷婷、张永明、胡朝华、黄亚云、侯孟军李玲常宇明、贾经纬、葛佳君、曹慧光、胡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电动车管理、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相关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统计,丹朱镇目前共有住宅小区143个,其中楼栋小区85个,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23000余辆,2024年新增设充电桩(口)3670处,安装电动自行车梯控系统的电梯474个。为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要求,不断消除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和停放存在的安全隐患,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安全充电和停放需求,我镇将继续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推进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工作,具体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定期举办消防安全讲座,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利用宣传栏、电梯广告等张贴纸质宣传单,播放警示教育片;通过小区微信群、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安全提示。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提升居民自救能力。

二、完善配套设施,便利居民停放充电。小区内非机动车位应划尽划,保证车位充足;现有车棚不足的情况下,在征得业主同意,合理规划小区空间的基础上,物业要规划新建任务,保证车棚数量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目前充电桩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比例基本达到1:3,但各小区均有新增计划,目前在选址和征求意见阶段。对于充电桩收费问题,应由社区、业委会、物业、部分居民代表等协商制定,保证定价合理,避免因定价过高引起冲突,影响使用率,造成安全隐患;同时,各高层小区已全部安装梯控系统。通过完善各种配套措施,来避免出现电动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进楼道等安全隐患。

三、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目前,丹朱镇制定针对安全隐患的常态化巡查机制。社区要组织周巡查,即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每周对自己所包联的小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巡查台账。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物业发出整改通知,督促物业限时整改。同时,社区要督促物业要进行日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希望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提高小区电动车安全管理水平,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