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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377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27 |
发文机关:丹朱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丹朱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27 |
尊敬的杨旭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屋顶僵尸太阳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安排物业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太阳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光伏板、支架、电缆、电池、控制板、线路等组件的状况,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支架老化、螺母松动、玻璃管脱落等问题,这些都可能导致坠落事故;对于太阳能部分损坏或出现故障,可以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及时更换新的、质量可靠的配件,以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对于已经废弃或无法使用的太阳能,应及时拆除并进行回收处理,拆除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规,确保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二、加强对太阳能平时维修、养护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上门服务人员严格规范施工作业。
三、结合社区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到人、到小区,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解决。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