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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377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27 |
发文机关:丹朱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丹朱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27 |
尊敬的张永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县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市的长远发展,我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但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作千头万绪,需多部门统筹协调,存在诸多难题,如:统筹协调难、资金筹措难、长效管护缺位等问题。鉴于此,我镇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我单位作为老旧小区的属地管理单位,会主动加强与住建、供热、供水、供电、燃气、路政、通信等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进老旧小区水、电、暖、气、路、网等基础设施的综合整治。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老旧小区的改造坚持以政府财政投入为杠杆,撬动社会资本,形成多方合力。除申请财政投入外,逐步引导小区采用企业融资、业主自筹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鼓励业主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同时优化整合小区的公共资源,利用公共资源增加小区公共收益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减轻财政压力,提升小区改造时效。
三、做好日常管理。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的日常管护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主管单位等多个主体功能,建立多方共建、共治、共管长效管理体制。(一)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对党组织基础较好,党员人数较多的小区,要充分发挥小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在健全小区党支部组织架构的基础上,划分党小组,构建党支部+党小组+楼栋长(单元长)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党员、离退休干部、威望较高居民等示范带头作用,组建小区日常管理队伍,定期巡查管理,为小区自主管理提供组织保障。(二)鼓励居民自治自管。由社区牵头,组织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日常管理。成立居民互助小组,根据自身特长认领社区公益服务岗位,参与建小区、管小区的公益活动。同时,动员群众对小区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强化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意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三)协调责任(始建)单位进行管理。对于有责任单位的、始建单位的,积极与单位进行协调,促成责任(始建)单位进行管理。(四)引入专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对于具备专业物业进驻条件的小区,由社区牵头,组织业主委员会引进专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具体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协商确定。业主委员会有权终止物业服务,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总之,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关注度高的民生和发展工程,我单位作为属地管理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与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单位、业委会、物业等通力合作,做好此项工作,也欢迎各位委员随时监督指导。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