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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230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2-19
发文机关丹朱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丹朱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12-19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郑先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还迁小区在老人去世后不能在小区举行丧葬仪式问题的建议收悉,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2019年福新小区建成后由村委会提供举行丧葬仪式的集中点,但是有些居民不愿意使用,2023年长子县民政局在常张乡建设居民殡仪馆供全县人民使用,缓解丧葬的急难愁盼问题。针对福新小区的一家一户住宅的实际情况,同福村、同新村及丹顺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还迁居民1000多户的需求,要求从简办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开展“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对移风易俗相关内容的知晓率,转变居民思想观念,更好地移旧俗、陋习,发挥文明新风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居民对“红白理事会”的认同感,自觉做到不盲目攀比、不跟风大操大办,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进来,营造革除陋习、共建文明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