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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704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2-07 |
| 发文机关:丹朱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加强全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的建议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12-07 |
冬季来临,天气逐渐变得干燥,用电量增大,增加了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尤其是集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更是不容小觑。“三合一”场所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消防安全基础差。这些场所多为住宅、出租屋改变用途,还有的是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建筑疏散逃生条件差,疏散楼梯被封堵,单一安全出口。生活、生产用电设备较多,电气线路大多私拉乱接、改动频繁,火灾荷载大,极易引发火灾,抗御火灾能力非常差。二是使用性质复杂。部分私营企业、个体户为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往往选择使用“三合一”建筑,仓库、厂房、店面等与住宿共同一幢建筑,店内可燃、易燃物品多,火灾隐患随处可见,且无可靠的防火分区,安全隐患大。三是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灭火器使用、逃生自救等技能,火灾发生时容易造成慌乱,导致火灾在初起阶段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置。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深入推进我县“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紧抓巡查,摸清安全底细。
迅速开展“三合一”场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三合一”场所管理档案。通过联合执法逐门逐户排查沿街商铺及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为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零漏洞,村(社区)充分发挥网格员、志愿者等各基层力量,一户、一点、一企业、一作坊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沿街商铺及住宅楼经商的安全清单和动态排摸机制,全面掌握全县范围内“三合一”场所的企业性质、生产地址、建筑结构、规模大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三合一”场所,要责令业主立即停止使用,或按照公共行业标准实施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坚决查封;对不配合整改、拒绝整改或妨碍执行公务的业主,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
二、疏堵结合、加强源头分类监管。
针对“三合一”问题由来已久、整治难、易回潮的特点,厘清乡镇、派出所、市场局、商务局、城管执法等各部门在源头管控方面的职责边界,制定了一系列整治措施。瞄准风险隐患,用足法律手段,联合消防大队、各乡镇、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拆除违规搭建,对因生产、经营等原因确需在场所内临时休息要求的,督促指导通过安装防火门、设置室外楼梯间等形式,使生产、生活完全隔离。同时督促相关建筑配齐物防技防措施,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在督促场所整改“三合一”隐患的同时,引导场所落实技防、物防措施,大力推广应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有利于早期报警、早期控火和快速逃生的技术和产品。
三、综合施策,加强宣传。
要充分发挥媒介宣传作用,及时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结合“三合一”场所火灾典型案例,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精心制作宣传警示文章和推送短视频,并利用短视频客户端、新闻媒体、户外宣传栏、Led显示屏等渠道加大针对性宣传的频次,在各村社区、学校、广场精准投放火灾案例警示,不断深化警示教育成果。发放火灾宣传教育告知书,做到对辖区内店面房安全警示教育全覆盖。同时还联合各经营性场所向社会普及火灾隐患举报渠道,通过广泛宣传,提高“消防三合一”知晓度,强化居民安全意识,提升自救本领,在全县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的“三合一”场所和个人,要通过县电视台曝光,起到震慑违法行为的重要作用。
丹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7日